林溪幾人在探討著能讓陳瀟坐實殺人罪名的證據。
陳瀟一個人待在問詢室中,也同樣在思考這一問題。
毫無疑問,陳瀟也在想那個人頭的作用。
只是那顆人頭出現在陳瀟的生活範圍內,對指控他的效果雖然很有利。
但憑藉陳瀟的能力,想要找到另一個證據證明人頭為他人刻意嫁禍,這似乎也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
當然,這不是他自己在自誇。
而是如果兇手是奔著他來的,那麼就一定要了解他。
只要了解他,那麼就應該知道一切浮於表面過於簡單的手段,都只是在犯蠢而已。
陳瀟在問自己:「如果我是兇手,我要怎麼做,才能夠讓我的殺人罪名真正的坐實?」
想著,陳瀟的腦海里又冒出了另一個問題:
在刑案調查中,什麼樣的證據才能算是鐵證?
出現在案發現場中的指紋,以及死者身上不存在其他出現可能的DNA!
當然如果有人看到陳瀟帶著一個類似於人頭的東西,進入到了人頭的藏匿地點。
並且在死者的衣物上發現了陳瀟的頭髮,最終鑑定就是陳瀟的。
這樣的感覺,讓他不由啞然失笑。
眼下,他就是想嘗試下殺伐之力是否可以用於左庶被殺一案當中。
不過沒有人知道,在他敲擊桌面的時候,他其實動用了一項能力。
但不管是指紋,還是DNA,亦或者殺人兇器,都需要具備關聯性,合法性,客觀性,以及排他性等等特點。
陳瀟用手在桌子上畫著畫,儘管桌子上的畫是無法用手指成型的,但陳瀟的腦海里是有著左庶樣子的。
那便是殺伐之力!
殺伐之力是陳瀟在天地爭雄日的時候所獲得的。
畫出了左庶頭部的形狀之後,陳瀟的手指頭便輕輕的敲擊著桌面了起來。
但這門能力的運用,陳瀟很清楚此前可能連冰山一角都沒有真正的展現過。
陳瀟忽然覺得,要想證明自己殺人,好像也是個很不容易的問題。
也是在動用的那一刻,他仿佛成為了車上的第三個人。
這門能力的運用,陳瀟一直都使用於在查看死者被殺的方式上。
左庶坐在駕駛位上,而兇手則是坐在了他的旁邊,也就是左庶之後!
以及人頭之上還存在著與陳瀟相關的證據在的話,那麼這在很大程度上是能夠證實,陳瀟就是殺人兇手。
另外,殺人兇器。
但思前想後,陳瀟覺得還是在人頭上比較容易做文章。
很快,當腦海里左庶的身體都開始具現的時候,陳瀟悄然動用了修造之力。
一旦陳瀟提供了不在場證明的話,並證實證明不存在虛假偽造,那麼同樣還是坐實不了陳瀟的殺人罪。
但這樣的關聯性,也需要一個基礎條件,那就是陳瀟提供不了不在場證明。
這算是一種。
兩人像是在聊著什麼,只是這樣的場景里,陳瀟自然是不知道他們說了些什麼。
但能上左庶的車,能在左庶活著的情況下割掉他的腦袋,這個人和左庶必然是認識的。
雖然那個時候的左庶已經喝了兩斤多的白酒,但他走的時候陳瀟很清楚,他是沒有事情的。
而當時的情況,陳瀟和左庶已經鬧掰,不可能還那麼細心的提醒他酒後不要駕車。
所以陳瀟動用殺伐之力後,他仿佛覺得那個人他不僅僅要具備和左庶認識的特點。
最關鍵的是,並沒有喪失頭腦,以及行動能力的左庶,一個普通人是無法進行割頭這一步的。
所以那個人的身體素質,是要強於左庶的才對。
當然,陳瀟也恰好具備這一點。
因為村裡的人都看到了他,一腳就將左庶踹飛幾米遠。
而左庶是為了有求於他而來,最終求而不得後惱羞成怒而去。
不過就在這時,陳瀟忽然間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