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瀟只顧著自己查看葉鈞所提供的不在場證明。
證明,可以當做為兩份。
第一份,則是袁克宇教授出事那天,他人在哪兒。所在地方,是否有其他人能為其證明。
第二份:則是警員竇志海殉職當晚,他人又在哪兒。所在地方,又是否有其他人能為其證明。
兩份不在場證明,人證都很充足。
或者說兩份不在場證明,實際上可以作為同一份來看待。
因為回答是一樣的。
葉鈞都在學校。
為其作證明的人,也都是老師和同寢室的同學。
袁克宇一案出事的時候,葉鈞請教過老師一些學習問題。
並且老師記得很清楚,當天與葉鈞在一起呆過有將近兩個小時的時間。
兩個小時後,葉鈞回到了宿舍,與同學們聊了一陣子後全寢入眠。
入眠之前,袁克宇已經遇害。
這足以證明,葉鈞非殺死袁克宇的那把刀。
再就是竇志海被害一案。
根據死亡時間的推斷,竇志海從失聯到死亡的時間裡,葉鈞同樣與老師們在一起。
因為當時學校要組織一個活動,葉鈞作為班級的班幹部,與老師們在一起商討活動的布置細節。
商討會結束之後,葉鈞同樣回到了宿舍裡面休息。
在入眠之前,葉鈞所有的行為全都在老師們的眼皮子底下進行。
所以他根本沒有時間去進行謀害一名警員的計劃。
不過陳瀟稍作思考後,就察覺到了問題所在。
竇志海被害當晚,葉鈞是晚上快十點的時候抵達的宿舍。
而他離開商討會的時間,是晚上的九點四十多分鐘。
陳瀟奇怪的不是他用了十分鐘左右的時間回到宿舍,而是在晚上十點之前沒有人能確定竇志海正在遭遇危險。
因為竇志海確切的死亡時間,是要從當天的凌晨開始計算的。
所以,關於竇志海一案葉鈞雖然提供了不在場證明,但實際上他的不在場證明並不能作為證明。
在竇志海的死亡時間裡,他是沒有人能為他作證確實沒有參與到此案當中的。
陳瀟覺得曹修緣和孫舟也一定想到了這個問題,更能看得懂這一份證明並不具備實際作用的效果。
但他們倆卻默認了這一份證明。
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葉鈞在這件事情里是屬於被動狀態下的。
竇志海的死亡時間發生在幾乎大部分人都已經進入到深度睡眠,並且醒來概率很低的時間段里。
也就是凌晨的兩點到天亮之前!
所以這個時間段,如果有人能站出來給葉鈞做證明的話,反而是顯得有些奇怪。
比如說,葉鈞的老師。
如果他親眼看到凌晨兩點到凌晨五六點這個時間段里的葉鈞在睡覺的話。
那麼這個老師,是百分百有問題的。
因為他也得休息,更不可能在長達幾個小時的後半夜裡啥都不干就盯著睡的香噴噴的葉鈞。
只是,陳瀟的思維卻在這時走了個偏鋒。
「葉鈞所就讀的學校只是一所職業院校,儘管不想去特別看待這樣的學校,但現實中職業院校對紀律的遵守以及對學生的看管,是大大不如其他學校的。」
「同理,在職業院校就讀的學生,大部分都是屬於在高考中被刷下來的成績較差的學生。」
「而這一部分學生里,同樣有一部分不是讀不進去書,是完全沒把心思用在讀書上。」
「他們喜歡逃課,喜歡上網,喜歡街道之上那形似古惑仔一般的大哥們。」
「所以,當晚葉鈞的寢室里,全寢都老老實實的躺在寢室里乖乖睡覺嗎?」
這個問題浮上心頭,陳瀟下意識的抬頭看向了曹修緣和孫舟二人。
不過二人仍舊和曾令秋在聊著。
想來,聊的話題也是袁克宇的家屬及其同事在此前是否知道珠山市的特殊,知道之後為何在當時沒有提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