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明時報上,還有遍及京城茶樓的說書人每日的反覆宣傳,很快這些河南士子便放棄了辯解。他們不是紛紛閉門不出,便是聚集在袁可立等河南籍官員的府上,想要求個主意。
在京城輿論還在關注著河南事務的時候,在十王府的股票交易所內,一場秘密的招標會議也結束了。
魯南、蘇北地區20個單位,200萬畝土地30年的出租權招募,在這次招標會議上全部完成了。
這場招標會議的結果,遠比崇禎預想的更好。京城勛貴取走了6個單位,福王、瑞王、山東的兩位王爺,開封的周王和宗室,各投中了1個單位,四海商行同內府各占了兩個單位,山東本地商人占了一個單位,還有三個單位則被山西、徽州及江南商人分走了。
招標會投標前,30位投標者已經在中央銀行開設的戶頭各自存入了10萬元,10名未中標者退還存金外,20名中標者存入的10萬元則直接轉為土地租金。
雖說每個單位已經規定為30萬租金,50萬押金。但是此前對於土地內部的水渠和道路建設等投入卻沒有規定,因此此次招投標的標的物,便是對於每單位土地內的水利和道路建設投入。
最終每個單位的中標數目是20-30萬之間,這些資金將會統一交由新成立的蘇魯墾牧公司進行管理。也就是說,20個單位減去內府投入的兩個單位,收穫的資金總額便已經達到了1800餘萬了。
除去了已經存入了10萬元,剩下的資金將在3個月內繳納至40%,一年之內繳納至70%,2年內全部繳清餘額。
不過有了這先期投入的200萬元,第一期導沭工程也就可以開工了。招標會完成後第二天,導沭委員會便宣告成立了。按照導沭委員會的探討,導沭工程的主要工程包括:開挖新沭河,興建沭河攔河大壩、溢流堰。
而第一期工程則主要定為,引河段開挖工程,和新沭河末端石樑河至小東關段築堤工程。開挖新沭河必須開挖14.2公里的引河,新沭河才能向東連接到沙河,其中有8公里要穿越馬陵斷麓,算是一期工程中的難點。
考慮到4、5月份的春耕,還有天氣因素,因此在導沭委員會主事張耀芳的建議下,決定在2月中旬動員沭河、沙河兩岸百姓開辦一期工程。
導沭委員會首先便在京城招攬商人,招標置辦鋤頭、鐵鍬、鐵鎬、竹筐、獨輪車工具,以10萬人為基數,置辦了30萬元的器具。其中京城各工坊得到了鋤頭、鐵鍬、鐵鎬等鐵器的合同,而南方各商號則是獲得了竹木製品的合同。
不少商人頓時發覺,朝廷投資建設治水或是築路工程,顯然是一門大生意。比之他們所知道的那些生意,顯然更有賺頭。
不提這些商人們有多少開始謀劃著,想要成為朝廷的特供商人。主持導沭治水工程的張耀芳,也開始著急返回山東,想要儘快把魯南、蘇北地區的百姓組織起來治水了。
按照崇禎的建議,一期工程採用半徭役半僱傭的形式動員當地勞動力。在距離導沭工程30里之內的村子,每戶都必須出一名勞動力,所徵發的勞動力除了供給伙食之外,另外給予每日2分錢的補貼,並約定在4月10前結束服役。
距離30里之外的村子,則每5戶出2人,除了供給伙食之外,另外發放每日6分錢的補貼,原則上在5月前結束服役,但是遇到特殊情況則留下若干人員延長服役。延長服役人員的補貼將會提升到每日1角錢。
按照張耀芳的估計,伙食加上補貼,每人平均大約一天一角錢,動員5萬人幹上50天,那就是25萬元。加上管理和其他支出,不會超過30萬元。
但是他現在手中已經拿到了中央銀行50萬元的匯票,作為首期工程款項。現在他只愁能不能發動足夠的人員,而不是擔憂治水的經費不足。
對於新成立的蘇魯墾牧公司來說,導沭工程越早完成對他們越是有利,這麼多荒地如果早一日開墾出來,顯然資金盈利的時間便會短上一些。
在同皇帝稍稍討論了幾日,張耀芳便心急如焚的趕在2月之前出京前往山東了。雖然崇禎很有意把陝西的災民調往導沭的工地上去,不過張耀芳認為時間上來不及,還不如把山東運河段冬閒的運河漕丁僱傭過去更為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