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於保護大明普通百姓的利益。
袁可立是四朝老臣,在朝中資格之老,只有寥寥幾人可以比擬。他又同東林黨人交好,門下幾位學生,如倪元璐、黃道周等人,都是東林黨人新近出現的中堅力量。
他自認,就算是做了些離經叛道的事情,最多也就是敗壞一些名聲。但是如果讓天下人知道,這是皇帝親手寫的總論,恐怕朝野的輿論就不是那麼溫和了。
不過當袁可立做好了,在朝堂上被群臣責難的準備時,崇禎卻在士紳大會上首先拋出了對於《民事通則》的討論。
在牛金星等人的鼓吹下,又有袁可立本人的名望,加上這群士紳代表也正認識到自己所肩負的使命感,處於一種群體性的自我感動階段。
因此,他們中的大部分人很快就被這篇總論打動了內心,大部分代表在第一時間,就認可了總論中所確立的思想。除了一小部分士紳還是心存疑惑,但是在群情洶湧的時候,他們也不敢站出來唱反調。
當然,某些士紳代表看到這篇總論時,想的並不是普通百姓,而是他們自己。雖然他們也是特權階層中的一員,對於下層百姓可以予取予求。但是在特權階層的上位者眼中,他們同普通百姓其實並沒有什麼區別。
這篇總論中提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張,也確實打動了他們心中的一縷需求。特別是那些處於藩王宗室領地內的士紳,他們可沒少吃這些宗室子弟的虧,能夠出台這樣一篇《民事通則》約束一下宗室,他們同樣是樂見其成的。
士紳大會這邊正一條條的通過《民事通則》的時候,從大明時報上才獲得消息的朝廷官員們,頓時慌亂了起來。
不少思想較為守舊的官員認為,《民事通則》後邊的判例還差強人意,但是前面這篇論人的基本權利,既不符合禮制,也不符合祖制,實在是荒唐之極。
當然他們沒有說出口的便是,論人的基本權利一文,已經動搖了夫子禮樂治國的大道,壞了上下尊卑的人倫正道。
而來自江南地區,經濟較為發達,思想也較為開放的年輕官員們,倒是能夠接受,論人的基本權利一文中的不少觀點。
但也有一些推崇復古禮制,以挽救人心世道的正統派官員,雖然認為這篇文章說的在理,但不是眼下大明所需要。
在他們看來,今日大明的問題,主要還在於人心的淪喪,士人道德的敗壞。比如一些士人公然以服妖和追求名妓當做了名士做派,對於科舉舞弊、官場貪腐的手法不以為恥,反而津津樂道,視為當官出仕的不二法門。
因此,恢復古禮,使大明社會的風氣恢復到國初剛健質樸的社會風氣,正是他們認為的,眼下挽救大明時運的唯一道路。
也正是因此,這些正統派官員對於崇禎所推行的新政,還是基本容忍了下來。畢竟新政中不少措施,便有抑制奢侈消費,重新樹立士風的目的。
他們尤其贊成,崇禎登基後便下令取締京城象姑館,和掃除許多妓院,釋放大量的妓女從良的舉動。
他們本來就認為,京城是天子腳下,但是這些勾欄院內藏污納垢,又多有從四方拐賣而來的女子孩童,實在是京城的一大毒瘤。
不過他們追求的畢竟還是禮樂治國的復古之禮,面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家言論,他們自然是要堅決反對的。
但是當袁可立真正站在了國是會議上時,他突然發現,攻擊他的言論似乎並沒有預料中的怎麼狂風驟雨。
坐在御座上朱由檢,一臉木然的注視著,下方大臣們對於《民事通則》的爭論。
事實上因為袁可立的特殊身份,使得原本就已經開始分裂的東林黨人,現在更是分成了數個團體。
這使得一向代表清流喉舌的東林黨官員們,在這場朝會中,反而首先互相攻擊了起來。
沒有了這個往日的主攻手,其他官員對於《民事通則》總論的批評,就更是一盤散沙,都不需要崇禎出面維護,袁可立的弟子和友人就已經替他擋下了這些攻擊。
看到這種局面,處於下風,持批評意見的官員們,紛紛向皇帝請求聖裁,想要崇禎出來表明自己的態度。
朱由檢這才仿佛被驚醒了一般,清了清喉嚨說道:「袁尚書編撰的《民事通則》日前送入
第 494 章 因勢利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