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畸形的進出口貿易,肯定不能說是單向的。要較真的話,那江蘇等地種大米的百姓還受到朝鮮稻米衝擊的影響了呢。
但問題不在於是否受到了影響。
問題在於,受到影響的這些人,是否能夠影響大順的貿易政策。
因為朝鮮的貿易政策,是不能自主的,尤其是邊境采參殺人事件之後,擴大開埠,主動權已經完全在大順手裡了。
雖然朝鮮國內部已經迸發出了一些思潮,認為大順對朝鮮,由「王道」轉為了「霸道」,實際上大順已經從夏變夷了。因為只有夷狄才只用霸道不用王道。
然而,大順的核心力量在京城,京城的駐軍、官員、勛貴、統治核心集團,是靠財政收入支撐的。
更深入的白銀貨幣化改革之後,發下來的是錢。
發糧食,希望糧食越貴越好。
發錢,自然希望糧食越便宜越好。
真正的政治核心的這群人,並不覺得糧食降價是件太壞的事,那這件事也就這樣了。
總歸,朝鮮國其實最終也接受了這種結果,並且因為朝鮮國特殊的賦稅制度、財政收入來源,使得朝鮮國王室,也最終認可了這種畸形的進出口貿易,甚至從中得到了一定的利益。
朝鮮國,自稱小中華。
諸如兩班制度、種姓身份、奴婢制度、門閥制度等,沒看出來哪裡中、哪裡華了。
但朝鮮國有一點,倒是很符合,那就是朝鮮國的稅收制度,真的很符合黃宗羲通過總結歷朝稅制改革而提出的「黃宗羲定律」。
黃宗羲定律,簡言之,稅越改越多,底層越來越苦。
理論上是從甲稅、乙賦,合併改成丙稅。現實是改成丙稅之後,甲稅乙賦都保留著比如王夫之吐槽的一條鞭法,說好了是把過去的幾股繩擰成一條鞭,結果變成了幾股繩還在又加了一條鞭。
理論上,一些特殊稅種,在特殊情況下要徵收,一旦特殊情況過去就該取締。然而現實是比如經典的滿清竊據天下後,繼續徵收「為了收復遼地、擊敗東虜而加」的遼餉。
理論上,甭管按照人頭徵稅是否合理,但按照人頭和勞動力徵稅,總能保證朝廷的財政支出。然而現實是按照人頭徵稅,必然導致擁有奴婢的官僚貴族,隱瞞人口;朝廷按照人頭徵稅,那麼一些人就選擇投效貴族官僚;最後這些稅全落在了最底層的百姓頭上。
這黃宗羲定律在朝鮮國可是演了個全套。
甚至這還不過癮,還加上了朝鮮國特色的「青苗法」,還谷制。
簡單來說,所謂還谷制,就是變種青苗法,朝廷放稻米給百姓,然後用利息收入支撐官僚和王室消費。
不貸也得貸。
基層搞增收。
這種情況下,朝鮮朝廷也發現,哎,放高利貸給百姓,搞還谷制收那麼點利息;為什麼不把稻米賣給大順,從大順進口棉布之類內部銷售,再賺一筆呢?
加之劉鈺搞對外貿易,尤其是對周邊國家的對外貿易,素來猥瑣,從來都是主動幫對面建立海關、允許對面徵收一定的關稅的。
對日本如此,對朝鮮也是如此。
主動讓對面徵收關稅,只是稅率不高,恰好能把其本土產業壓死,還又能讓對面的朝廷保持一定的財政收入,從而對內鎮壓,順帶增加他們對關稅的依賴。
日本是幕府拿著關稅,美滋滋,幫著大順壓制各路諸侯,做大順的守土官長。
朝鮮則因為情況特殊,還谷制和黃宗羲定律下的稅制,都使得朝廷王朝手裡的稻米是最多的。
以及伴隨著朝鮮內部的變革,允許邊遠地方用土貢代替稻米。
這就使得朝鮮王朝,在經濟意義上,蛻變為大順資本集團控制的朝鮮貿易公司。
朝廷收稅、放貸、收谷、收土貢;然後朝鮮的朝廷,再把這些米、人參、鹿茸等,賣給大順,換取大順的棉布絲綢瓷器鐵器書籍;再把大順的這些棉布鐵器手工業品,在內部換更多的米。
朝鮮朝廷也不是沒考慮過抗爭,比如下達過禁奢令,希望扭轉風氣,從而禁止大順的棉布、綢緞在朝鮮的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