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人人皆要尊法,守法,違法必糾…
林林總總,上百條,看完後,這次秦宇總算點了點頭,又繼續翻看起來,這讓一直緊張注視著秦宇反應的王燦,也是重重的鬆了口氣。
基本法與其說是法,但更像是一種思想,比如第一條,就明確了民族最大,其次才是國家和朝代,最後才是帝王,這在歷朝歷代是絕無僅有的。
而且同樣第一次闡述了大秦要依法治國,一切以法律為最,而非道德。
「嗯,暫時就這樣吧!」足足看了兩個時辰,秦宇才合上法典說道。
其他各項法律基本上已經可行了,可以一邊實行,一邊在修改完善。
至於基本法,雖然還有許多東西秦宇想要加上去,但他知道現在並不是時候,因為這基本法是留給後代帝王的,而不是他自己。
比如君王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限制,和君王傳位的一些細節,百姓的權利和義務,軍人的權利和義務等等。
又比如軍費和天工院的研究經費,不能低於國家收入的百分之多少。
還有規定,將國家每年收入的多少,作為養廉銀,按品階分紅給所有的文官,但要是文官一旦貪污或者收賄行賄,不但要依法治罪,還要追回曆年所發養廉銀的兩倍。
其實秦宇制定這基本法,就是為了平衡各個階層的利益,和各院的權利,因為基本法將對各個階級,和各院,以及皇帝都有約束的條款。
軍隊只負責打仗練兵,至於何時打仗,要不要打仗,卻不歸軍隊說了算,而是由皇帝和政務院說了算。
政務院則是負責治理國家,都察院負責監督彈劾官員,法院負責立法,判刑。
皇帝負責監督各方,卻又不能具體插手其中,以免出現權力及一身的昏君。
而任何人都不能違背基本法,也就意味著所有人,都無法跳出秦宇劃的這個牢籠,權利將會被分割成數塊,關進籠子裡。
哪一方想要侵犯另一方的利益或者權利,就會觸犯基本法,另一方就可以用基本法制裁對方。
秦宇不但會防止有人謀朝篡位,推翻大秦和基本法,同樣也會防止皇帝獨攬大權,回到以前那種生殺與奪皆掌握在一人手中的情況。
總而言之,這基本法對所有人都將有利,卻又對所有人都有約束,有野心之人會恨死它,沒有野心之人,則會擁護它。
而今後所有的律法無論怎麼變,都必須依照基本法的思想原則來修改。
秦宇也不擔心這基本法會過時,會影響大清國未來的發展,因為這基本法他是借鑑了前世數百年各國發展的經驗來制定的,起碼兩三百年內不會過時,至於幾百年後如何,他就管不著了。
不過他相信,到了那時,國民素質都提高了,軍人也知道為何而戰了,天下想亂都亂不起來。
當然這樣一部基本法,想要完善絕非三年五載之功,所以秦宇打算用畢生的心血來打造這部基本法。
ps:今天臨時有事,就一章了,這個月的補貼又完了,所以真的不是偷懶,而是無奈。
第318章 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