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又一封信寄出去,當然,她也能得到回信,但回信是誰所寫,就不知了,內容無非是哄騙著她將孩子生下來。
等她分娩那日,竟是兩個女孩,模樣與方婉儀很是相似,老鴇大喜過望,將兩姐妹撫養在妓館中。
那時的方婉儀對兩姐妹很是疼愛,一心期待著男人能有一天將他帶走,接客可也接吟詩作賦的風雅之人,從不讓恩客在她房中過夜。
可即便如此,憑著方婉儀那張足以一笑傾城的容顏,還是有不少達官貴族豪擲千金只為見她一面,為此老鴇也是敢怒不敢言。
很快,兩姐妹就到了三歲,那負心漢還是沒有回來,就是方婉儀再單純,也不可能被一直騙下去。
等到她知道真相的那天,方婉儀心如死灰,自那之後她整個人都變了,整日醉生夢死,接的恩客也變的無所謂,甚至老鴇有時會同時安排兩人。
自此白蓮染泥,永墜無間。
她越想越怨,越想越恨,把所有的氣怒憤恨都撒在了年近三歲的孩子身上。
方婉儀先是抗拒見到她們,再是時不時的鞭撻抽打怒罵,她喝醉後甚至於想要殺死她們。
從那時知清濁哦不,那時的知清濁名叫方恨緣。
方恨緣方恨情你看,這就是母親賜予她們的名字。
剛開始知清濁還想不通一向疼愛她們的母親為何會變成這樣,但後來她知道無論原因如何,再這樣下去,她與小妹很難活到長大。
於是除非母親派人來喚,否則她們絕不會主動靠近母親,但這也依舊阻擋不了母親將她們打的遍體鱗傷。
知清濁想過要帶小妹逃走,可到了外面她們就能活命了嗎?
答案很明顯,在一個暴君的統治下,她們這種平民只能戰戰兢兢的生活,無論是在妓館,還是在所謂的外面。
都是牢籠罷了。
可就是因為留下的這個決定,讓知清濁後悔了一輩子。
她們八歲那年已出落的是個美人胚子,終於,老鴇在她們生辰那日,將她們的處子之身賣了出去。
那一夜電閃雷鳴,狂風大作,有一從南方來的富商將她們姐妹同時買下,她的小妹沒有熬過那夜。
那時恨情的眼睛瞪的很大,她下身出了很多血,肉粉色的腸子也跟著流了出來,鋪在被血浸透的被褥上,她蒼白的唇喃喃著:「快走阿姐,離開這兒」
再後來如同恨情所願,知清濁活著離開了那間小小的地獄,她從兩人的房間中沉默著坐了很久,之後去見了她們的母親。
「你為何不救恨情,你明明可以做到的。」
看著喝多爛醉如泥的母親,知清濁木訥開口,話音方落,她的額頭就被方婉儀投來的酒壺砸的頭破血流。
方婉儀瘋了一般,衝上來死命的踢打她,「你們這兩個騙子!你們為什麼要出生,為什麼要這麼對我!你們為什麼不去死!你為什麼還活著為什麼!」
一拳一腳,知清濁以為自己那天也會死,可方婉儀打的累了,她又哭又笑,像是瘋了。
知清濁爬起來擦擦自己臉上的血,一瘸一拐的離開,她從妓館後院的狗洞裡爬出去,拿著用恨情性命換來的賞錢,買了幾兩砒霜,下到了妓館所用的水源中。
那天死了很多人,恩客,妓子,老鴇,還有方婉儀。
知清濁看著這群人的屍身,一把火將妓館燒了個乾淨,然後在亂葬崗找到了恨情,將她葬在了兩人曾經最喜歡去的碧水溪旁邊。
偌大的妓館失火,只活了她一人,當地的百姓將她視為災星,稱她為「妖童」,而縣令為了了結這樁大案,未曾過多調查,歪打正著將她定為兇手,下令明日午後執行火刑。
八歲的知清濁被綁在木柱上,腳下踩著浸透了火油的木枝,她落得這種地步,未曾有一刻後悔過,甚至就算一把火燒了妓館,她也覺得心中的惡氣未曾被發出來,還有該死之人活在這世間。
比如將恨情折磨致死的那個富商,她若是就這麼死去,必定要化作厲鬼向他索命!
許是上天垂憐,就在她心有不甘之時,雲遊至此的御晟門門主遊歷至此,他見知清濁可憐,便動用關係將知清濁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