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人,還是清純而又萌萌噠的類型,宋靈雲的最愛之一,他也是勉勉強強壓制住了蠢蠢欲動的想法,才沒有立即化身為狼。
「胡鬧!」狠狠地對著林琳挺翹柔軟的臀部拍打了一下,宋靈雲想要先把她扒拉下來,不能任由她繼續摩擦了。
「刷!」
林琳直接掀掉身上圍著的浴巾,裡面居然一絲不掛,玲瓏的嬌軀在燈光下散發著誘人的吸引力。
她抬起頭,倔強的對宋靈雲說道:「我都已經這樣了,你如果拒絕我,我待會兒就直接從這二十層樓上跳下去,我還有什麼臉面繼續活下去。」
這話一說,宋靈雲心中立馬就一冷,什麼慾念都沒有了。她任憑林琳像八爪魚一樣抱住自己,走到床鋪邊,那毛毯把她的身子裹住,然後面無表情、不喜不悲的平淡道:「你以為這樣就能威脅我?何況,你有沒有想過,這種事情我自然絕對不會吃虧。就算我要了你,明天早上,照樣可以翻臉不認人。你有什麼目的,就直說吧!我不覺得自己有這麼大的吸引力,突然就能夠讓你要死要活的,還以死相逼。」
從林琳的行為和話語中,他猜到了一些,這讓他有些慍怒,也有些恨鐵不成鋼的意味兒。
挺好的一個小姑娘,怎麼好的不學,學起了這個手段?
「嗚……」
見宋靈雲這樣說,林琳突然就趴在這個男人的懷裡哭了出來,而且越哭越大,眼淚很快就打濕了宋靈雲的襯衫。
在決定這麼做之前,她是很艱難的才下定決心,然後趁著宋若夢倒床就睡著了的功夫,才偷偷地跑來。
是的!
她雖然對宋靈雲有好感,但也僅僅是一種感激和仰慕,還沒有到愛的程度,更不要說要死要活了,那根本就不現實。
但是,她想要脫離以前的生活,不想再辛辛苦苦的努力工作,省吃儉用的賺錢去供自己母親揮霍,最後很可能還會被自己的母親像一件商品一樣給賣出去。
與其這樣,她還不如自己把自己賣個好價錢!
這段時間,在彩虹莊園裡的生活,是她過得最舒心的生活,她希望能夠永遠這樣過下去。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她不想再回去、回到那個讓她憎惡的家裡。
但是,她的傷好了之後,再也沒有了留下來的藉口和理由。宋若夢住在這裡或許天經地義,因為宋靈雲是她的哥哥,她算什麼?
這些天,她想了又想,才想出這個辦法,把自己也變成宋靈雲的妹妹,情妹妹!
那麼,她自然能夠留下來!她相信宋靈雲的人品,一定不會做那種吃飽了不認賬的渣男,這是這段時間她已經證實的事情。
第三十四章 誘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