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成了團體、創造了聯盟。
團體中的權力不是天賜的也不是神授的,更不是誰誰誰創造的。這些權力是組成聯盟的每個人自願讓出一部分個人權力,交給聯團體管理層使用的結果。
管理層不是團體的主人,僅僅是所有個體的代言人。個體也不是給口吃喝就勞動至死的奴隸,更不是需要臣服於誰的子民,而是擁有權力的公民。
團體的土地和資源一直都在那裡放著從未改變,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一直都在那裡從未改變,團體的控制權不是某個人從某些人手裡奪取過來的,而是每一個成員讓渡自己權力賦予的。
團體是屬於每個成員的,權力機關只是行使個體所賦予的權力而已。該不該行使、能不能行使,管理層說了不算、權力機關說了也不算,真正做主的應該是每個成員。
這套理論我相信很多人都看過、聽過、也理解過、嚮往過、苦惱過、迷惑過、懷疑過,因為在現實中並不是這樣體現的。
我這些年行走過很多地方,認識了很多人,也見識過很多團體的管理方式,至今為止從未有一個是完全合理的。原因不是理論有錯,而是實現的人有錯。
那麼問題來了,一個人有錯可以理解,十個人有錯也能湊合解釋,為啥所有的執行者都或多或少的犯錯了呢?從這個角度講,會不會是理論本身有問題呢?
我也曾經無數次思考過、實踐過、但結果都失敗了,包括在建立自管區時遭到的反噬。然後我突然醒悟了,理論沒有錯,錯在理論的前提是針對人,可人一旦接觸到權力往往會變。
我們有個口頭語,用人不如狗形容某些人道德水準低下比不上動物。實際上這是錯的,動物再壞也有限度,因為它們不會撒謊。可人壞起來是無限的,還特別會撒謊。
比如說老鼠吃了人類種植的糧食,被稱作偷,可人類吃了蜂蜜毀了蜂巢,叫做大自然的饋贈。這個世界上根本就沒有道理、公理,誰掌握了話語權誰就是有理。
再比如說,在領導眼中沒有好人和壞人,只有自己人和外人。凡是能被自己所用、忠於自己的,即便沒有才能也應該提拔。反之,本事越大就越不能重用,甚至還要打壓。
看看我們千百年來都總結出了啥玩意,最可怕的是這些自私自利極端利己主義的論調,並廣泛流傳於社會之中,讓原本不想這樣做的人也不得不戰戰兢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