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陪林靜菲在英國私塾學校,那裡就像是封閉似的地獄,搏鬥類,文學類,計算機類等,各項什麼都教。
起初我以為是林靜菲要去英國留學,便也跟著要來,家裡人都以為我是想在英國上學,便也沒有拒絕,畢竟他們是那麼的寵我。我瞞著他們自己偷偷報了私塾學校,可我到了才知道,林靜菲是被逼來的,呵,也是,那種學校,怎麼可能會有自願的呢?
弱幼強食,優勝劣汰,在那裡體現的淋淋盡致,今天你廢了個胳膊,明天他斷條腿,校方再以先進的醫術幫你治療,那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因為這是懲罰,要想不被懲罰,不想死,你就要努力。
那次跑步,一群半大的孩子,踏著快到膝蓋的海水,沿著海邊整整跑了3個小時,當中被淘汰了一半。
林靜菲拉著我,對我說「如果還想回家,那就繼續跑,不要放棄。」
每次都是這樣,夜裡的時候,她總是哭著對我說是她對不起我。聽著聽著我就睡著了,而她還在那裡說著些什麼。
計算機考核的時候,我因為有道題忘記了,抄了小抄,校方機器查出來,林靜菲頂了我,被斷了一隻左手。
最終體能考核時,我們隊裡四人,叢林遇到兩隻老虎,幾人合力殺了它們,而林靜菲也因為我被老虎咬到大動脈,血流不止。
我抱著她哭著喊「為什麼,為什麼要替我擋?」
她說「別哭,哭了就不漂亮了。」
「我不要,不要,五年都過來了,到最後你卻要離我而去嗎,說好的一起回家,一起回家啊。」
「是我對不起你,這是我欠你的,我……」沒說完她幫我擦著眼淚的手就垂了下去。
「為什麼這麼努力還是不行,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啊……」林子裡迴蕩著我的聲音,我抱著林靜菲埋首在她的懷裡痛哭。
那之後我回了家,在床上躺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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