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他都不知道自己忘帶證件了,人家怎麼會知道他是誰?
本來那胖子就覺得眼前這小子精神不太正常,這會兒一聽這個,更加確定這小子就是他娘的有病。
「還特麼證件,你身上就一破錢包,裡面十二塊五毛錢,有毛的證件!」
「我今天忘了帶證件嗎?」凌正道皺眉自語了一句,他還真有些記不清了。
「裝!你丫繼續給我裝,你還縣紀委的,你怎麼不說自己是縣紀委的凌正道?」
「你知道我是凌正道,還不把銬子給我打開。」
「我知道你大爺!老子現在沒空搭理你,你先給老子去邊上那屋待著去,回頭老子再收拾你!」
「我告訴你,我是凌正道」
胖子這會兒已經把凌正道視作腦子不好使的人了,之所以不放人,那是準備等晚上聯繫家屬再說。
不能白白地讓這小子跟自己耗一中午,家屬想要帶走人,不交個三五千的「罰款」那怎麼行?
城關分局包括縣局在內,私下裡都有一套斂財手段,主要是針對那些犯了事情,可是又不夠處罰標準的人。
一般做法就是通知家屬,告知其想帶走人可以,但是必須要交五千塊罰款。當然有時候實在拿不出,也可以打個折交三千,不然就威脅家屬,要把人送城南看守所去。
雖然這是很明顯的違紀行為,可是平民百姓那敢得罪警察,再說人去了看守所名聲也不好,一般都是選擇破財消災的。
這個不成文的規定,自從八十年代初期就有,一直持續到現在,已經成為了一種「正常」的執法手段。
甚至在老百姓心裡,也都形成了一種認識,那就是但凡進了局子,沒有個幾千塊錢是根本出不來的。
造成這種原因的情況有很多,其中包含了許多年代已久的問題,真要徹底杜絕此類事件,還是非常困難的。
凌正道雖然有些鬱悶,不過他倒也不著急。他也看出來了,城關分局的這些人還是虛張聲勢居多的,真要把自己怎麼樣,貌似他們也不敢。
真正讓凌正道鬱悶的是,自己午飯都還沒吃,這會兒餓的正難受呢。
「繼續跟我狂,等你什麼時候不狂了,我再來問你。」胖子將被手銬反拷的凌正道推進一間屋子,把門咣當一關就走人了。
「你嗎敢餓老子,回頭有你們好看的!」凌正道罵了一句,回頭打量了一下房間的布局。
整個房間雖然不大,卻是四處密封,大白天的光線都顯得有些昏暗。
難得的是房間裡還有兩張床,其中一張上竟然還躺著一位,打著鼾在睡覺,只是一隻手被拷在了床上的鐵欄杆上。
凌正道細眼看了一下,便認出這人就是被那胖子按到地上猛踹的男子,衣服上還有斑斑血跡。
不過凌正道也挺服這位的,之前被揍的那麼慘,這會兒還有心思睡覺,而且睡的貌似還很香的樣子,這心也真是夠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