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皇是第一個這樣做的人。
他不但闖進來,還在他的腿上插了一支鋼筆。
任千堂作為一幫之主,被人當作砧板上的魚肉任人宰割,他很生氣,很氣憤,甚至很想殺人。當然,他是個很記仇的人,敢威脅他的人都不會有好結果——從來都是。所以,在妖皇踏進房間的一剎那,任千堂就已經將妖皇判定為死人了。
甚至要讓他十倍奉還。
「把這個人找出來,我要滅他全家。」
——從狂狼幫總部出來,妖皇回到自己的住所。脫掉身上的黑衣,換上另一套衣服後妖皇拿起從任千堂那裡得來的資料,躺在床上認真地看了起來。
今晚的收穫還不錯,妖皇很滿意。
剛開始他還不確定任千堂是否留有這些證據,不過幸好,多虧那支鋼筆,否則妖皇就要白來一趟了。
想起任千堂被鋼筆插入肉里,那鮮血直流的場面,妖皇覺得自己下手太重了。第一次見面就讓人家見血,妖皇非常過意不去。不過這也怪不了他,誰讓任千堂吃硬不吃軟呢?早說不就得了,非要讓人家動粗。
賤就一個字!
資料的分量還行,妖皇看著看著眉頭就微微皺了起來。他想過李明德有些見不得光的事,沒想到有這麼多,足足十幾頁,這還是他拿走的其中一部分。如果上面的記錄泄露出去,足夠槍斃李明德一百次都不止。
下面是記錄的一部分:
四年前,李明德還是公安局的副局長,當時正局長這個位置由錢少傑擔任,兩人是死對頭,一心想坐正的李明德為了將錢少傑拉下台,竟暗中和任千堂勾結起來,讓他出個主意陷害錢少傑。
當時的狂狼幫只是個小幫派遠沒有今天這麼龐大,任千堂野心也大,不知道兩人達成什麼協議,任千堂托人運來一箱白粉偷偷放在錢少傑家中,而後李明德接到舉報,帶人來搜查,致使錢少傑鋃鐺入獄,李明德順利坐正。
三年前,李明德的大舅子因強姦一名女子被其家屬告上法院,但在其老婆的要求下,李明德托狂狼幫綁架了那名女子,並威脅其家屬撤銷了對李明德大舅子的狀告,李明德的大舅子被判無罪釋放。
兩年前,李明浩夜晚在明海街道上飆車,把一位過馬路的年輕女子撞飛,致其當場喪命。這次事故李明浩要負全責,但由於李明德的關係,這件事定性為意外事故,到最後雙方都要負責任。
對於這樣的結果,女子的家屬當然不能接受了。於是一家人到法院上訪,途中卻遭到了劫持,被帶到了一個偏僻的地方。在那裡,幾人被毒打了一頓不說,還被威脅說如果繼續上訪就將他們全都殺了。
至於劫持這一家人的人是誰,資料上記錄地很詳細。
當然,還有很多——全都是李明德所做的齷齪事。妖皇心裡一陣竊喜,沒想到今晚的收穫竟然會這麼大。妖皇相信如果將這份資料公布於眾,李明德隨時都會從高處跌倒谷底,永遠不得翻身。
誰會想到堂堂一名公安局局長,卻暗地裡和黑幫勾結陷害忠良,綁架恐嚇?做了那麼多喪盡天良的事,是人看了都氣憤。
用人渣這個詞,形容李明德最恰當不過。
不過對於妖皇來說,無論李明德做了多少傷天害理的事,害了多少人,這些都與他無關。如果不是因為楊浩,他也不會碰這趟渾水。只會安安分分的做個普通人。
至於那些被李明德傷害過的人,妖皇除了同情之外,沒有其他想法,更不會看到這些不平之事就馬上怒氣一衝然後傻乎乎地將資料公布替他們鳴冤——那是人民公僕的責任。妖皇不是救世主,只是一個殺手,利益至上,必要的時候甚至可以冷血到無情。
資料到手了,甚至超出了他的預期,那麼接下來就是實現自己承諾的時候了。想到李明浩,妖皇突然想起一句話:有其父必有其子。
一樣的德行,一樣的品性,就連做事的手法都一樣,還真是應了那句話,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李明德身為局長,背後有狂狼幫,而李明浩則有光哥那幫人,而且做事的手段絲毫不比李明德遜色,一樣的心狠手辣,真不愧為父子。
不過——妖皇冷笑了一聲,是時候替楊浩報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