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殺了剝好,放在了樹枝上,然後,國王邀請了陳風,點燃那樹枝。
在篝火中,傳來了烤羊的香味兒,而一堆人,就在圍著火堆跳著,這場面,似曾相識,讓陳風慨嘆,當初蒙古人的遺風猶存啊!
等到篝火烤好了,國王拿出一柄彎刀來,這彎刀,是上次和明朝的商隊來交換的。
「尊貴的客人,請分割羊肉。」國王說道。
陳風剛想要接過去,就聽到通士繼續說道:「這裡的風俗,是讓客人分割,不過,最好吃的羊腿,要留給主人。」
陳風笑了笑,拿起彎刀,眾人只見刀光閃動,但是,究竟是怎麼出刀的,卻沒有一個人看清楚。
頓時,所有的人鼓起掌來。
就連霍姆茲侯爵等人,都倒吸了一口涼氣,他貴為侯爵,但是,除了架子大點,沒什麼本事,眼前的這王爺,功夫真的不低!
只要來中原,就必須學會的一個詞語,就是中國功夫。
再一看,陳風已經用彎刀,挑起了那最肥的羊腿,遞到了國王的嘴邊。
國王沒有客氣,也沒有漢人這麼多禮儀,直接兩手抓起羊腿,啃了起來。
陳風彎刀又是一挑,依次分給了周圍的黑人們,拿到羊肉的黑人,都非常興奮。
最後,剩下的羊肉,陳風又分給了自己的手下,直至最後一塊,陳風自己拿了起來。
這番作為,更是贏得了所有人的好感。
「貴國真乃禮儀之邦,我雖然為滿剌加國王,一直都對貴國心生嚮往,希望能夠到貴國去看看。」嘴裡啃著羊肉,西里麻哈剌國王露出白牙,向陳風說道。
聽到通士的翻譯,陳風不由得睜大了眼睛,他想了起來,歷史上,滿剌加國的國王,非常喜歡在大明朝居住,曾跟隨鄭和的船隊,到了大明朝,接受大明朝皇帝的冊封,高高興興地住了數年,才在鄭和下一次下西洋的過程中,給送了回來。
而之後,他的繼任者,也是如此,對大明朝,那是非常嚮往。
想到這裡,陳風說道:「當然沒有問題,不過,我們這次要繼續向西,等到我們回來的時候,接上國王,前去大明朝。」「你們是我們滿剌加最好的朋友!」頓時,國王非常高興。載歌載舞的活動,一直進行到了半夜,後來,國王居然挑了他們國家裡最漂亮的幾個姑娘,要送給陳風,看著頭上的黑色草皮,陳風很慎重地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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