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升日落。
時間總是這麼規律的走著。
一天二十四小時。
一成不變。
永遠不變。
這幾天顧遠哪裡都沒去,每天留在家裡陪著吳琴。
楊胖子也沒有打電話聯繫他。
一連在家裡呆了五天,顧遠閒不住了,這和以往快節奏的生活完全相反。
顧遠打算在這座久違的城市裡走走,順便看看哪個地段的辦公樓適合,他要重新組建一家公司了。
這座城市的變化挺大。
很多曾經熟悉的地方,顧遠都認不出來了。
逛了三個多小時。
想找個地方坐一會。
「顧遠?」一道略帶疑惑的聲音傳入耳朵里。
顧遠駐足。
一名和他年齡相仿的女子,進入了的他的視線里。
女子挽著一名男子的手臂,長相只能說一般,很普通,是那種丟在人海里根本找不出來的類型。
顧遠在看到這名女子後,他的瞳孔微微一縮。
許晴。
林夢珊大學時代最好的閨蜜之一,兩人當初同住一個宿舍。
生命中充滿了無數種巧合。
現在顧遠就遇到了其中一種,在這座自己長大的城市裡,遇到了曾經大學時代的熟人。
許晴拉著身旁的男子走到了顧遠面前,她眼眸中帶著輕視:「怎麼著?當年大學時代的風雲人物不認識我這個小角色了?」
顧遠神色恢復:「許晴,好巧。」
面對平淡的顧遠,許晴心中怒火慢慢浮現:「是好巧,但我根本不想遇到你,當年不聲不響從所有大學時代的朋友面前消失,你以為這樣很酷嗎?天才就是天才啊!做什麼事情都不會顧及別人的感受。」
「夢珊當年會看上你,真是瞎了眼睛。」
顧遠只是沉默。
或許此刻他只有沉默了。
他的確是一個混蛋,一個不折不扣的混蛋。
當年的離開或許是年輕氣盛,受不了那位百億企業家的輕蔑。
因為一時衝動做出選擇之後,想回頭也不能夠回了,應該是自尊心在作祟吧!
既然離開了,那麼等相見之時,他要將最完美的自己展現給林夢珊。
「你是我們當年學校里的顧遠?那個所有女生心中愛慕的人?」許晴身旁的男子開口了。
「我叫周文樂,比你們大一屆,當年在學校里,顧遠這個名字幾乎每天都會聽到。」
「我現在是許晴的未婚夫。」
周文樂的態度還算友好,禮節性的對顧遠伸出手。
許晴拉回了周文樂伸出去的手:「和混蛋握手,你也會變成混蛋的。」
周文樂尷尬的笑了笑。
顧遠好像不在意:「許晴,那我先走了,有空再聚。」
「顧遠,你的傲氣倒是收斂了不少,居然能夠容忍我三番兩次叫你混蛋了,怎麼樣?要不要一起坐著喝點東西?我們也算是老同學了,當年我在夢珊面前沒有少說你好話。」許晴臉色生硬的說。
顧遠停頓了一秒後:「好。」
找了一個喝下午茶的地方。
許晴和顧遠面對面的坐著。
周文樂安靜的坐在許晴身旁,看得出他也不是一個擅長說話的人。
點了三杯茶飲。
熱氣從杯子裡升騰而起。
「顧遠,難道你不想說點什麼嗎?作為夢珊最好的閨蜜,有時候我真替夢珊不值。」
許晴晃動著茶杯:「當年你莫名其妙的消失,手機號等所有聯繫方式都換了,你知道夢珊那段時間是怎麼過來的嗎?」
「你消失在我們所有大學時代朋友的面前後,我記得那個晚上,夢珊一個人站在陽台上,那晚天氣很熱,外面有一點風,她一個勁、一個勁的撥打著你原來的號碼,直到打到手機沒電為止。」
「那晚她一個人捲縮在陽台上,整個人瑟瑟發抖,天氣很熱,她卻冷的發抖。」
「我們宿
第二十四章 三十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