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有一個大日子,我想跟你慶祝一下。」程雪曼道。
「什麼大日子啊?元旦?還沒到啊。」王寶玉不解的問道。
「嘻嘻!你大概是忘了,是我們千日之約到期的日子,不管將來你有沒有機會來市里,我都想跟你一起過這一天。」程雪曼柔聲道。
是啊!自己已經完全忘了這個日子,當年的時候,就在程雪曼柳河鎮的老家裡,王寶玉在門前抱緊了程雪曼,立下了這樣一個約定,證人嘛!是黑蓋狗道格,確切說是證狗。據說,程國棟來到縣裡後,就將它送人了。
「雪曼,如果我們不能真的在一起,這個日子還那麼重要嗎?」王寶玉問道。
「當然重要,它在我心裡,不只是一個日子那麼簡單,而是一個男人給我的承諾,寶玉,你那個時候只是普通的農業辦主任,即便你到不了市里,能夠走到今天,也已經很了不起了。」程雪曼頗為驕傲的說道。
「嗯!我一定去。」王寶玉心軟了,終於答應了下來。
「寶玉,你太好了。來,親我一下。」程雪曼道。
王寶玉還是拿著話筒,發賤的吧唧親了一口,電話那頭,傳來了程雪曼如同小鳥一般快活的笑聲。
想到自己對程雪曼還有一份沒有兌現的承諾,想到程雪曼還在那裡等著自己,王寶玉心裡五味具陳,但是乾爹的憂慮,乾娘的哭泣也縈繞耳旁。到底該咋辦呢?
首先來說,去市里是好事兒,乾爹乾媽的工作可以以後慢慢溝通,但是男人的承諾不能不信守,終於,王寶玉猛地一拍桌子,大喊道:「老子要去市里了!」
下定了決心,王寶玉暫時沒有給家裡通電話,他想等事情定下來之後再說,到時候生米成了熟飯,想必乾爹乾媽也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