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時左右,局長和志明的緊急會議應該完成了,到時候聽聽會上怎麼說,然後也和他倆商量一下,畢竟大家感情都差不多。」
這話有理,我們幾個隨即跟著李景凱直奔會議室。
圍著坐下,都抽出煙,方濤扔給我一根。
抽菸基本成了刑警們的職業病,大概和這職業經常熬夜以及壓力大有關吧!
「今天在座的出了小曾外,大家都參與了整個案件,趁著這會兒不如再次羅列交流一下,看看能否找出突破口。」
方濤隨即吐出一口濃煙:「我先說一下當時證人的證詞以及調取監控視頻的情況。」
這次案子因為犯案時間接近,地點距離相近,犯罪性質相似,當時就確定了併案調查,方濤負責整個系列案子的證人取證以及監控調取工作。
幾個證人的描述還算清晰,他們都是親眼看到兇手殺人的,更詭異的是,所有人的交代都有相同的地方,那就是他們在親眼看到兇手殺人後,兇手都朝著他們笑了一下,這足以證明當時兇手知道自己的犯罪過程被人看到了,但卻並沒有加害他們。
明顯有恃無恐或者說不在乎,這顯然不合常理。
從幾個人的描述也能判斷出,幾次案子行兇的為同一人,對這人的外貌描述基本和孫桂平一致,當然那時候還沒人懷疑孫桂平。
直到孫桂平也趕到了現場,看到他的第一眼,有個證人當場嚇得小便失禁,話都說不出來。
假如只有一個人看錯,這或許存在巧合元素,可以理解為目擊者視力不好或者眼神不行,也或許是兇手的確和孫桂平長得很像,再加上當時的時間是凌晨,光線比較暗,或者又因為目擊者太困看得不清楚等。
然而所有人都一眼便指認出孫桂平就是兇手,這其實已經解釋不過去了。
隨後方濤帶人調取了大門口的監控,用他自己的話說,當時看到監控畫面中的孫桂平,他差點把臉塞進屏幕里——連續看了好幾遍也不敢相信自己眼睛。
其它幾個監控的查看結果一樣,單純地看監控畫面,連方濤都覺得那人百分百就是孫桂平。
方濤說完,趕緊掐滅香菸,輕輕嘆了口氣,能看得出此時此刻他心裡十分難受。
李景凱接著說:「一共九次案子,其中三家珠寶店,兩家彩票站,兩家首飾店,還有另外兩家是證券公司,彼此間距離不超過20華里,都在濟南路和西四路周圍,也都算是『賺錢』的店,但是根據口供,這九家店裡丟失的財務並不多,死者都是一刀扎進心臟斃命,用三個字概況的話——快!狠!准!」
聽得我心裡一片涼颼颼的感覺。
李景凱提到的最後一點就是現場留下的兇手指紋,已經和孫桂平的指紋對比完成,這也是最讓人覺得難以置信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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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無懈可擊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