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一平一看,得了,索性寫出來吧,免得黃靜萍給她叔打小報告,順道逗逗這些女孩子。
於是就從馮文手裡拿作業本,「想不想看完整的,想看就給我。」
溫紅和王金菊都說,「給他,給他!」
馮一平拿過本子,略回憶了下,續寫下來,用的是英文,「isnotbetweenlifeanddeath,butwhenistandinfrontyou,yetyoudon』tknowthatiloveyou。」
他為什麼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他給張彥發的第一條簡訊就是這個,後來反覆被張彥逼著回憶,沒辦法不熟。
那幾個看到這個,有些傻眼,馮文遲遲疑疑的說,「這,是你寫的?」
「當然不是,」馮一平笑道,「是印度一個白鬍子的老大爺寫的,我在書店看到的。」
「哦,那怎麼下面都是英文?」
「第一句是我胡亂翻譯出來的,我把原文也寫下來。」
說著在本子上添下,「thefurthestdistanceintheworld。」
「哦,你記性真好,」王金菊說。
「是的,我記性一向很好。」這一點馮一平不用否認。
「你英語也不錯哦,」黃靜萍也過來了。
「沒有,當時在書店,營業員在忙,旁邊剛好有《英漢字典》,我查的。」馮一平繼續編。
「你這是想寫給誰呢?」溫紅笑眯眯的問,眼光在馮一平和黃靜萍臉上轉,「其它的我不懂,最後的三個單詞我知道是什麼意思的哦!」最後的三個單詞是「iloveyou」,馮一平一臉懵懂的看著她,「我就是寫著玩啊,想讓你們覺得我很牛,什麼意思我真不知道,你告訴我唄!」
他這麼一說,溫紅還真不好意思說,在這個年代,這個年紀,那幾個字是羞於出口的,只得瞪了他一眼。
「沒事,我們抄下來就好,晚上回去問高年級的。」王金菊在旁邊鼓譟。
「沒事,沒事,你抄吧,記得明天告訴我這是什麼意思。」王金菊還真抄了下來,和黃靜萍回到座位上就翻英語課本,不一會,兩個人趴在桌子上,頭對著頭,「嘻嘻」的笑起來。馮一平知道,看來她們也弄懂了最後三個單詞的意思。
等吃完晚飯,馮一平又邀肖志傑、王昌寧去河裡洗澡,馮文也跟著去,四個人偷偷的溜出校門,還是昨天的那個地方,脫個精光,用毛巾搓起來。同時還要小心,頭髮是不能打濕的,不然一時半會幹不了,老師看到了就知道他們是在河裡洗澡,免不了要受一頓訓斥。
馮一平聞了聞脫下來的衣服,汗味很重,但肥皂都沒有,肖志傑看到了,「明天我把肥皂帶過來,衣服穿三天,我們洗一次,星期六回家換一次,剛好。」
一個星期換兩次衣服,其實算是不錯的。學校就沒有洗澡的地方,大多數人要麼中間不洗,周末回家再說,要麼在晚上,接盆水擦幾把,至於洗衣服,也沒地方,三年級的都是把衣服拿到池塘那邊手搓的。
一年級的學生,除了天生愛臭美的女生,和少數幾個男同學,其它的男生,都是不修邊幅的。而且是真正的不修邊幅,什麼意思呢,舉例來說,大多數的男生,連梳子都沒有一把,不到洗頭的時候,絕不梳頭。馮一平原來也這樣,在家裡有條件洗澡都不會天天洗,何況現在在學校這個軟硬體都不具備的地方,再者說,又沒有人管,那就能不洗就不洗。
但他現在不一樣,再邋遢的男人,結婚之後,總會變得講究些,沒辦法啊,你邋裡邋遢的,老婆不讓你上床的啊。馮一平更厲害,在兒子出生之後,變得有些潔癖,一天洗手都要洗幾十次,張彥都看不過去,沒辦法,看著那粉粉嫩嫩的小傢伙,不洗乾淨,怎麼好抱他!
「行,那明天再換,應該是昨天在操場上除草,出汗太多。」馮一平解釋道。
晚自習的時候,馮一平把白天上過的課程,全部複習了一遍,把思想品德的幾個要點背了下來,就又想發財大計,不過這一次他有經驗,隔幾分鐘翻一下書,免得又被旁邊的同學看出來。
想來想去,再向雜誌投稿,只能徐徐圖之,他覺得,必須要從其它方面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