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 「兒子,上課真的那麼沒意思嗎?」
回家的路上,李麥這麼問浩浩。帶著兒子去相親,他是要這麼做的,因為他不能扔下兒子不管,哪怕幾個小時都不行。可是兒子若是因為可以不上課而歡天喜地地和他一塊兒去相親,他倒是心裡不痛快了。
「沒有啊,我感覺挺好的,而且每天都能見到多多。」浩浩說著,蹲坐在一邊的大貓低吼了一聲配合小主人。
浩浩又問開車的李麥,「老爸,我們帶大貓去嗎?」
李麥回頭掃了眼大貓,說,「不帶,大貓是老虎,非把人嚇壞不可。再說,家裡也要留個人看家。」
「好吧。」
浩浩摸著大貓的腦袋,對大貓說,「大貓,明天你就自己在家裡待著,不要讓小偷跑進家裡,好不好?」
大貓重重地點頭,低吼了一聲,估計那意思是保證完成任務。
「對了,上午拉娃阿姨來過。」浩浩忽然說。
李麥猛地回頭看了眼浩浩,問,「拉娃阿姨?什麼時候的事?她去學校找你幹什麼?」
浩浩和大貓在後排玩起了你拍一我拍一的遊戲,一邊說道,「就是早上第一節課下課的時候,她來看我啊。我生日那天她不是說要晚幾天生日禮物才到嗎,她就送過來了。」
李麥哦了一聲,問,「她送你什麼了。」
浩浩從書包里拿出一支鋼筆,說,「是一支鋼筆。我看拉娃阿姨的表情很嚴肅的樣子,我覺得這支鋼筆一定是她最重要的東西。老爸,要不你幫我還給她吧。」
李麥騰出一隻手接過鋼筆,低頭掃了一眼,一下子就看到了筆帽上幾個已經被磨得有些模糊的俄文,沉聲說,「沒錯,這支鋼筆對拉娃阿姨來說很重要。我幫你還給她。」
把鋼筆放在手套箱裡,李麥思索著。他估計,這支鋼筆應該是拉娃的爺爺給她留下的唯一念想——筆帽處刻著拉娃的爺爺鮑里斯的名字。拉娃為什麼要把意義如此重大的鋼筆送給浩浩作生日禮物呢。
想不明白,李麥便不再去想。
「兒子,中午咱們外面吃飯去。」
浩浩問:「又是唐朝食府?的生活何時才是個頭啊。」
「呃。」
浩浩說得好有道理,李麥竟無言以對。
「那我帶你去吃路邊攤,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那種。」李麥想了想,說。
「行啊,大貓也自己動手。」浩浩說著看了眼大貓,大貓重重地點頭。
「說走咱就走。」
李麥在前面拐了一個彎,從幹道駛入了街道,左轉右拐地開了十分鐘左右,街道是越來越小,兩邊的建築是越來越老,老城的味道、生活的感覺越來越濃厚。顯然,李麥已經駛入了老城區。
所謂老城區,並不是髒亂差的那種城市污垢區。指的是三十年前的新城區——城市在不斷地發展,建築物以及各種基礎設施在不斷更新,區域在不斷擴大。起碼每三年,就會有一片區域光榮地變成人們眼中的老城區,而同樣的,起碼每三年,就會有新的城區會從市府的規劃圖紙變成實實在在的地方。
這片三十年前出現的第一批現代化城區,實際上到了今天,即便再新的城區都有很多東西沒法比——起碼老城區不會像本市有些城區那樣,暴雨之後成為一片澤海。
環境決定居住人們的類型,因此影響各個方面,比如穿著,比如生活習性,比如生活節奏。
老城區讓人味道了生活的味道。
在路邊的停車位停好車,陸地6200超過五米的車身超出了停車位,但四個輪還在停車位里。在停車位前方約十米處的街角,有個小門面,什麼招牌都沒有。店裡排著三四張桌子,然後店面前面的空地排著約莫七八張桌子。
此時此刻,所有的桌子都坐滿了,因為正是午飯時間。
幾乎每一位顧客面前擺的食物都差不多,一隻大碗,盛湯的那種大碗,味碟,米飯,一兩味碟裝著的小菜,沒了。
這裡只有三種食物:豬雜湯、豬肉湯、牛肉湯。
根據搭配的蔬菜不同,可以做出十幾種不同的湯。
只有湯。
在這裡用餐的,大多是租住在這裡的務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