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扭曲的行為。
律法,應該先掌握在朝廷大員的手中。
而且監督機構,也不能太單一。
以前因為只有一個西廠,哪怕魏忠賢三番兩次的清洗,也經常出現蛀蟲。
現在,終於可以再成立一套明面上的監督機構了。
如檢察院一般的存在。
而李斯,乃是最適合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