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明敲了敲已經裱好的勸學詩的邊角,道:「那你還不趕快去溫書?你早一日中舉,咱爺倆就早自在一日。」
「哦,知道了,三更燈火五更雞麼,小時候你就用這句話訓我,想不到都來北宋了,還是沒逃得了這句。」
當天晚間時候,孫春明想要幫忙和面,被一家人以一種極度堅決的態度給拒絕了。
老曹他們都是地地道道的底層百姓,哪見過上層人士這麼花里胡哨的玩法,全都對他們爺倆驚為天人了,原來這錢應該是這麼賺的麼?
您動動嘴就幾萬貫,誰還敢讓你幹活?
到最後,孫春明幾乎是被曹母用拐杖給打出去的,曹母怒道:「之前幹活是為了供娃娃讀書,如今既然已經不缺這個錢了,你還不讀書?生意上的事你動嘴也就是了,非缺你這一個人手麼?」
於是,孫春明悲劇的只能跑書房跟孫悅一塊練字了。
他倒也不圖科舉了,在北宋做個豪商其實也挺有尊嚴面子的,但好歹是個文化人,總不能連字都不會寫。
不到三天的功夫,老方就來告訴說,工人已經招好了,這年月別的沒有,就是流民最多,給口吃的就能給你下死力氣,這些人放到廠子裡燒磚醃菜,不敢說能幹的多好,至少也能保證乾的不壞。
至於真正在外面幹活的工程隊,老方則只挑那些跟他一樣當過兵殺過契丹人的袍澤,都是一塊苦出來的,如今有了這麼一條來錢的門道他也不想吃獨食,孫春明對此也沒什麼意見。
和那個拉麵鋪子一樣,這兩份生意也沒什麼清晰的股權占比,賺的錢就放賬上,誰用誰就拿,現代生意講究產權明晰,但封建社會還真不怎麼講究這個,起碼這樣的話他說不出口,況且老方和老曹他們也沒什麼花錢的地方。
當然,其實骨子裡孫春明也沒拿這兩門生意多當回事就是了。
第二十四章 與虎謀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