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調查組的破案速度,簡直神速。破案能力令人瞠目結舌。
舒凱畢竟是個孩子,第一次做案,沒有經驗,加上緊張,肯定會留下很多痕跡。
但北海省公安居然什麼線索也沒查到顯然,這不是能力問題,這是故意給忽略了。
但現場和原始證據已經被毀,卷宗也被篡改,原始卷宗從上到下都被銷毀。想在證據鏈和卷宗上判定北海省公安廳故意誣陷栽贓李世宏,顯然,證據不足。
但,刑訊逼供,違法草率辦案的違規行為,已經成立、
北海省公安廳廳長佟順義、貝海市公安局局長薛一鳴,東城區分局局長蔣賀之,在當日被暫停職務。參與辦案的所有有幹警,被同一時間暫停職務,等候處理。直接參與刑訊逼供的幹警,在當日被撤職查辦。
佟順義做夢也沒想到聯合調查組第一個會拿他試問,他心裡大罵王猛不講信用。
王猛可從來沒給他承諾什麼,省廳對李世宏的刑訊逼供,王猛當時只說是很正常,可沒說不追究。
這麼大的動靜,北海省省委書記隋和平是真坐不住了,他怕此案牽連到他。雖然他自認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但出了這麼大冤假錯案,他這個省委書記,絕對難脫其咎。
沒害死李世宏,他要是再被處理,即使是警告,他都覺得不值。
但,他此時也不敢輕舉妄動。
舒凱今年才十七歲,按照法律規定,十八周歲和是把周歲以上的公民才是成年人,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才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但法律上還有另一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也應當負刑事責任。
但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學生,視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因此,舒凱被輕判,沒有死刑。
所有人都以為案件到此就完事了呢,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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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8章 水落石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