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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高,實在是高

一個郡至少一萬貫,都護府也算一個郡……

    代理商需要競標才能獲得。理論上,四海商社尊重各世家的勢力範圍,比如現在博州,魏州和貝州三郡的商鋪都尊清河崔家為首,這三郡的代理權便先問清河崔家要不要?如果要,則一郡的代理權出價五千貫。代理權的錢是不退的,保證金則隨時可以退。

    如果這三郡清河崔家不要,則拿出來拍賣;如果某個郡沒有這種公認的領袖,也拿來拍賣……當然,四海商社考慮到了各種問題,比如如果有的商品賣不出去,是可以退貨的……不知道諸位可能接受?或者有什麼意見?」

    信息量有點大,這裡的大部分都幾乎都管理著一定的產業,在商場上也打拼過多年,對於這樣新穎的銷售模式,卻還從未見過。

    可以說,這一系列的合約,四海商社都設計得極為合理和周到,顯而易見的,與之合作將大有賺頭。但大部分人還是不能理解為什麼把銷售價格定得這麼死,這不符合商家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原則啊?

    還有人隱隱看出蕭去病的高明之處,其一可以迅速將生意做到全大唐,甚至全天下去,短時間內獲得極大的利潤,輕輕鬆鬆就把錢賺了;


    其二,這樣一來,天下各商家幾乎變相就成了四海商社的下屬,或者盟友,一下就被蕭去病用利益捆綁上了自己的戰車。

    並且最絕的是,這種給人送錢的事情,別人還沒辦法拒絕,誰會跟錢過不去呢?高啊,蘭陵王實在是高!

    果然,所有的人,雖然很多人對某些細節有些疑問,提出一些意見,卻沒有一個人站出來說,我不接受這種方式。

    於是乎,蕭去病,蕭天明,侯思琪等人就分別對眾人的一些疑問進行了解釋,對他們提出的意見,也都認真聽取,討論過後,也對一些具體實施辦法進行了當場修改。但合約上的文字竟然一個字也不用改,可想而知這套方案設計得有多完善!

    「好,具體實施方案這就定下來了,在分配和競拍代理權之前,我們先來出售這五百件水晶器。」

    所有的人一下激動起來,代理權對大多數世家和權貴來說,已經沒有問題,他們早就分配好了地盤,互相之間有默契得很,並不著急。但這水晶器,卻可以買下來傳家或者轉手賣錢,而且只有五百件,拍一件就少一件。

    「二弟啊,這水晶器人人想要,你準備怎麼個出售法?」高仙芝配合得越來越默契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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