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提醒他:「皇上是英明得很的,豈可隨便奏對?到五年期滿,那時你還沒有平遼,那怎麼得了?」袁崇煥一聽之下,爽然自失,知道剛才的話說得有些誇張了。他答應崇禎五年之內可以平定滿清、恢復全遼,實在是一時衝動的口不擇言,事實上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袁崇煥和崇禎第一次見面,就犯了一個大錯誤。大概他見這位十七歲半的少年皇帝很著急,就隨口安慰。
過了一會,皇帝又出來。袁崇煥於是又奏道:「建州已處心積慮的準備了四十年,這局面原是很不易處理的。但皇上注意邊疆事務,日夜憂心,臣又怎敢說難?這五年之中,必須事事應手,首先是錢糧。」崇禎立即諭知代理戶部尚書的右侍郎王家楨,必須著力措辦,不可令得關遼軍中錢糧不足。袁崇煥又請器械,說:「建州準備充分,器械犀利,馬匹壯健,久經訓練。今後解到邊疆去的弓甲等項,也須精利。」崇禎即諭代理工部尚書的左侍郎張維樞:「今後解去關遼的器械,必須鑄明監造司官和工匠的姓名,如有脆薄不堪使用的,就可追究查辦。」
袁崇煥又奏:「五年之中,變化很大。必須吏部與兵部與臣充分合作。應當選用的人員便即任命,不應當任用的,不可隨便派下來。」崇禎即召吏部尚書王永光、兵部尚書王在晉,將袁崇煥的要求諭知。袁崇煥又奏:「以臣的力量,制全遼是有餘的,但要平息眾人的紛紛議論,那就不足了。臣一出京城,與皇上就隔得很遠,忌功妒能的人一定會有的。這些人即使敬懼皇上的法度,不敢亂用權力來搗亂臣的事務,但不免會大發議論,擾亂臣的方略。」崇禎站起身來,傾聽他的說話,聽了很久,說道:「你提出的方略井井有條,不必謙遜,朕自有主持。」大學士劉鴻訓等都奏,請給袁崇煥大權,賜給他尚方寶劍,至於王之臣與滿桂的尚方劍則應撤回,以統一事權。崇禎認為對極。應予照辦。談完大事後,賜袁崇煥酒饌。
袁崇煥辭出之後,上了一道奏章,提出了關遼軍務基本戰略的三個原則5:
「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明代兵制,一方有事,從各方調兵前往。因此守遼的部隊來自四面八方,四川、湖廣、浙江均有。這些士卒首先對守御關遼不大關心,戰鬥力既不強,又怕冷,在關外駐守一段短時期,便遣回家鄉,另調新兵前來。袁崇煥認為必須用遼兵,他們為了保護家鄉,抗敵勇敢,又習於寒冷氣候。訓練一支精兵,必須兵將相習,非長期薰陶不為功,不能今天調來,明天又另調一批新兵來替換。他主張在關外築城屯田,逐步擴大防守地域,既省糧餉,又可不斷的收復失地。
「守為正著,戰為奇著,和為旁。」——明兵打野戰的戰鬥力不及習於騎射的清兵,這是先天的限制,不易短期內扭轉過來,但大炮的威力卻非清兵所及。所以要舍己之短,用己所長,守堅城而用大炮,立於不敗之地。只有在需要奇兵突出、攻敵不意之時,才和清兵打野戰。為了爭取時間來訓練軍隊、加強城防,有時還須在適當時機中與敵方議和,這是輔助性的戰略。
「法在漸不在驟,在實不在虛」——執行上述方策之時,不可求急功近利,必須穩紮穩打,腳踏實地,慢慢的推進。絕對不可冒險輕進,以致給敵人以可乘之機。
這三個基本戰略,是他總結了明清之間數次大戰役而得出來的結論。明軍三次大敗,都敗於野戰,以致全軍覆沒;寧遠兩次大捷,都在於守堅城、用大炮。
這基本戰略持久的推行下去,就可逐步扭轉形勢,轉守為攻。但他擔心兩件事。一是皇帝和朝中大臣對他不信任,二是敵人挑撥離間,散布謠言。因此在上任之初,對此特別強調。他聲明在先,軍隊中希奇古怪之事多得很,不可能事事都查究明白。他又自知有一股蠻勁,幹事不依常規,要他一切都做得四平八穩,面面俱圓,那可不行。總而言之:「我不顧自己性命,給皇上辦成大事就是了,小事情請皇上不必理會罷。」
崇禎接到這道奏章,再加獎勉,賜他蟒袍、玉帶與銀幣。袁崇煥領了銀幣,但以未立功勳,不敢受蟒袍玉帶之賜,上疏辭謝了。
崇禎這次召見袁崇煥,對他言聽計從,信任之專,恩遇之隆,實是罕見。但不幸得很,袁崇煥這奏章中所說的話,一句句無不料中,終於被處極刑。這使我想起文徵明的一首詞來。他見到宋高宗親筆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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