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關於盜竊罪的法律是這麼規定的,1000元以上不滿2500元的,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個月或單處罰金;2500元以上不滿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滿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他這個至少要判兩年的吧?」汪謙當然不會錯過這個機會痛打落水狗。
「我沒偷他的手機,我只是想毀掉他手機里的手稿!我這不是盜竊罪!頂多……頂多算是……」曹毅聽到民警和汪謙的話之後臉色變得慘白,大聲為自己辯解了起來,但他已經不知道自己該如何辯解了。
「曹毅,你太讓我失望了!」沈琳翔眼神複雜地看著曹毅,先前在汪謙和曹毅的爭鬥中,他幾乎不持什麼立場,只當是他們同事間為工作互相競爭而已。對身為領導的他來說,這種競爭是好事,可以促進這些員工更努力地工作。
但是,曹毅所做的一切讓整件事情變了味,他為了奪回《歷史講壇》欄目,居然三番五次對汪謙使用各種陰招,現在更是偷了汪謙的手機並扔掉,這已經不是道德層面的事情了,而是犯法犯罪行為!
「曹毅你這事兒確實做得不地道啊!」
「再怎麼的,也不能偷同事的手機、毀別的人資料。」
「電視節目的資料做起來很不容易,一個字一個字都是心血。」
「快把手機還給人家吧!別再狡辯了!」
圍觀的眾人在看到視頻、了解了真相之後,言語全都轉變了風向。
雖然他們和曹毅更熟悉一些,但也不是什麼深交,先前覺得汪謙沒證據就懷疑自己的同事偷手機,他們在曹毅的煽動下,感覺著自己都成了嫌疑犯,當然會對汪謙很不爽。
但現在事實真相清楚了,曹毅確實偷了汪謙的手機,而且破壞了手機里的資料,事後不僅不承認,還對汪謙各種羞辱謾罵,對眾人進行矇騙挑撥,這已經不僅僅能用道德敗壞來形容了!
這些人都是公眾人物,如果他們現在還支持曹毅,那就相當於是縱容和支持犯罪,他們當然不會那麼傻。
先前一直蹦躂得很厲害,不停給曹毅幫腔的袁志偉和徐霈琦,此時也一言不發了,顯然他們也很清楚這件事裡的利害關係,就算現在他們想站隊也不敢站了。
「曹毅,你爭取和小汪和解吧,價值六千元的手機,他一定要追究下去的話,你肯定會被判刑坐牢,如果和受害人達成和解,是可以改判緩刑的,甚至不被起訴。」法律頻道的一位名叫韓林的主持人和曹毅還比較熟,這時候用自己的法律知識給他出了個主意。
曹毅盜竊的事實證據確鑿,現場這麼多人都看到了整個過程,曹毅在這種情況下還想翻盤幾乎已經沒有了可能。
唯一的出路,就是和汪謙和解。
民警靜靜地看著曹毅,如果雙方能和解,他也會少去很多麻煩。
「怎……怎麼和解?」曹毅嘴唇哆嗦著向韓林問了一聲。
「犯罪嫌疑人積極退贓、退賠,獲得受害人諒解,是從輕處罰或免於處罰的法定事由。」韓林回答了曹毅。
「手機沒了,找不回來了。」曹毅低著頭。
「那就賠錢吧。」韓林繼續給著曹毅建議。
「你答應不再起訴我,我就退賠你6000塊錢!」曹毅沉默了好半天,才抬頭向汪謙提了出來。
「手機錢是你必須賠的,不能附加任何條件!如果想獲得和解,你最好把他手機里遺失的資料也給予適當的補償。」民警正告了曹毅幾句。
「態度放誠懇一些。」韓林小聲勸了曹毅幾句,這時候曹毅繼續激怒汪謙,顯然沒什麼好處。
「汪謙同學,這事兒確實是我的錯,你想我賠多少才原諒我?」曹毅努力緩和了語氣向汪謙問了一聲。
「mate10手機的錢肯定要賠,另外,你還要為剛才你辱罵我的那些話向我道歉!至於資料費賠償多少,我想請沈主任做主。」汪謙提出了他的條件。
這件事曹毅想和解?想都別想!汪謙現在貓捉了耗子,想怎麼玩就怎麼玩。先讓他當眾道歉、賠償,然後再送他去坐牢!
曹毅聽了汪謙的話之後,也一起看向了沈琳翔。
「這個啊……讓他一共賠你兩萬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