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對生存權理解上的不同,或者說對生命的態度不同,美國人雖然不怕犧牲,但是卻更追求有意義的犧牲。而他們不知道的是,所謂有意義的犧牲和逃避犧牲兩者之間實在是太容易混淆了。於是,尊重生命往往就成了他們逃避硬仗、慘仗的藉口。
世界上所有國家軍隊的慣例,戰事無論勝敗,之後都會總結經驗。曾經,美國人總結對日屢戰屢敗的主要原因是日本人漠視生命的態度,再加上手上有足夠多的南亞土著炮灰。於是,「我們的指揮官不想做無謂的犧牲」就成了推卸責任的藉口。他們卻不想,真正從尊重生命的角度,美國人就一定比南亞土著比日本人高一等嗎?
終於,在大量的殘酷事實面前,麥克阿瑟不得不承認:相比中國士兵,美國士兵在英勇無畏上確實有所欠缺。然後他又找原因,認為或許是因為不是本土作戰,士兵的國家使命感不高,這才導致他們在戰場上患得患失,不肯做殊死搏鬥。
原因找到了,如何改進卻成了問題。畢竟,人靈魂深處的有些東西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夠改變的。而從國家尊嚴以及士氣的角度,麥克阿瑟也不願意承認他們之所以打不贏日本人是因為士兵們更「尊重生命」——說得好聽點是尊重生命,但是誰又能說不是貪生怕死呢?
作為麥克阿瑟的得意門生,懷恩清楚老師正面臨的這方面的困擾,一度也積極的幫忙出謀劃策,想要幫忙解決這個問題。而現在,在白流蘇的最後通牒下,在國家尊嚴面前,他不再走溫吞吞的理論路線,橫起心決定採取粗暴策略!或許在他想來,論不怕死精神,美國大兵並不輸於任何國家的士兵吧!
事實真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