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天才遇天才,更天才的傢伙會笑到最後。」巴尼亞尼道。
這還真是這些日子以來,巴尼亞尼嘴裡說出來的,少有的幾句中聽的好話。
難得啊!
為什麼我的流出了淚水?難道這是巴尼亞尼這輩子最後一句好話?
李幸站在左側的牛角位上,先是給德羅贊輕輕擋了一下,沒擋結實,卡特從中溜走了。
卡爾德隆把球傳給他,讓他過渡一下。
拿起球之後,霍華德的防守就上來了,充滿引誘和攻擊性的防守——來啊,進攻啊,我等著呢!
他就是這個意思,他就是要李幸進攻。
團隊與個人之間,李幸選擇了後者,任何一個人遇到這樣的時刻,都只有一個選擇,那就是正面交鋒。
除非那個人是軟蛋或者無能之輩。
李幸無懼任何人,他抓起球,突然運了一步,都沒考慮好下一步做什麼,只是跟著本能做動作。
「h y gd!」
「hly shit!」
不怪觀眾和場上的球員爆粗,實在是這組動作從李幸身上做出來太過駭人。
他在跳舞!
他在滑翔!
他在迎風奔跑!
總之,不像是在打籃球。
李幸運了一步球,而後,左手試圖把球收起,但這是假動作;收球假動作配合著晃肩動作一同做出,霍華德向前施壓,卻什麼也沒壓住,李幸居然趁著他往前貼的功夫,旋轉身軀,後轉身走底線把霍華德的防守徹底摧毀了。
直到這時,他運了第三次球,人已到籃下,一個大跳步,就像爬上帝國大廈的金剛一樣跳了起來,發出全力,向前一扣。
「恭喜你覺醒進攻技能:進攻本能。」
李幸狠狠地拽了下籃筐,而後落地,看向霍華德,說道:「我會贏下這場比賽,如果你能理解我的話。」
這是李幸今晚噴出的唯一一句垃圾話,噴得隊友血脈噴張,噴得霍華德瞳孔圓睜,噴得其他人無話可說。
何等的怪物啊!
可以低位進攻、可以持球進攻、可以投籃、還他媽會一點夢幻舞步,不玩了!把球給我,我要回家!
「給我!」
霍華德如同被觸到逆鱗的猛獸,兇悍地要位,把李幸完完全全地釘住。
等他接球,李幸才有反抗的餘地。
如果再像剛才那樣站著等他撞過來,肯定又防不住。
李幸壓低重心,降低高度,要用全身的重量來抵消霍華德的衝擊力,只要能撐到對方出手,防守就算成功。
比賽打得越多,李幸越知道身高臂展的重要性。
對抗到極致的時候,那是連跳都跳不起來的,這時,防守的成功與否就取決於你站著能把手伸到多高。
這就是為什麼站立摸高那麼重要,它決定了你站著防守的時候有多少威力。
「我吃了你!」
霍華德怒吼一聲,連撞兩下,每一次撞到李幸身上,他都能察覺到對方被撞退。
第二次撞上去的時候,他便知道時機已經成熟。
他忘了一件事。
李幸有220公分的身高以及250公分的臂展。
僅僅把他撞退是不夠的,他舉著手就可以干擾到投籃。
當霍華德跳起來,李幸只能輕輕踮起腳尖,結果,他的雙手封住了霍華德的視野,指尖碰到了籃球。
「這是多好的防守呀!」
李幸站帽霍華德,單手抓下籃板,超高的海拔讓他注意到了下快攻的德羅贊:「德瑪爾!」
他一聲大吼,從後場將球傳出。
幸虧德羅贊跑得快,否則就這傳球真的接不到。
德羅贊接住球,從油漆區外起飛,做了個三百六十度大風車扣籃,贏得滿堂彩。
而且,這一球讓分差達到7分,比賽時間卻只剩下一分半鐘。
「這場比賽,我贏了,如果你可以理解我的話。」
霍華德聽到了李幸的聲音,他憤怒地往回看,卻看到了驚悚的東西——他笑了!——這張開場以來就不怎麼說話,而且始終沒有多少情緒的臉,居然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