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衙役傳羅氏前來認屍。
羅氏來到巡察院,略微看了看那具身著黑衣的男屍,就撲上去撫屍大哭起來,邊哭邊念道:「這就是我那可憐的相公,可憐他死得好慘啊!那常清秋真狠毒,青天大老爺為民婦伸冤啊!」
羅氏派人抬回屍首,又請了一班僧人到馬小七被殺的溝邊祭奠招魂,還變賣了自己的金銀首飾買了一口上等的棺材,將老頭當作相公埋了。
至此,這起謀殺案可以了結了,但判處常清秋的文書上報後,不知什麼原因刑部遲遲沒有批覆,這期間偏偏又牽扯出了一件案子。
原來,那騎毛驢老頭的娘子,想到相公到女兒家幾天沒有回來,就派兒子到女兒家去尋找。
兒子到了女兒家,女兒和女婿都說:「當天晚上勸咱爹住下,可他說什麼也不同意,騎著毛驢走了。」
兒子一聽驚呼:「咱爹八成出事了,趕快找!」
於是,大家分別到各處查訪老頭的下落。
大家查訪了一天也沒有尋到半點消息,看看天色黑下來,就準備回家明天多請人再找。
就在這時,一個農民打扮的人背著一張驢皮向郊區方向走來。老頭的兒子眼尖,見那驢皮的顏色與父親騎的毛驢很相似,就上前一把奪過來。大家展開一看,驢皮剛剝下不久,血跡還沒有完全乾,正是老頭騎的那頭毛驢。
老頭的兒子怒火中燒,上去就給背驢皮的人一拳,質問道:「你把我爹怎樣了?快說!」
那人一愣,反問:「光天化日之下為何打我?」
眾人齊聲責問:「你還敢狡辯,你這張驢皮從何而來?」
那人聽到問驢皮,支支吾吾地說不上來。
於是,大家認定他與老頭失蹤有關,就把他扭送到京兆尹府衙門。
第二百二十一章 冤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