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說明你說出這句話是不負責任的。我說我們倆不合適是因為什麼?假如我們兩真的在一起了,你要不要告訴你父母?
當然要啊。
那你覺得你父母會讓你跟我在一起嗎?就我這樣的,你覺得會嗎?
我……我會說服他們的。
你要怎麼說服他們?我連自己都養不活就更別說養活你給你幸福了。當然,就算你說服了,那又如何?你父母能看的上我看得起我嗎?你覺得我會開心嗎?而且,你父母也不可能會被你說服的,可能你會說你會堅持你會反抗,你可以選擇跟我私奔。
可是,當愛情和父母擺在你面前只能二選一的時候你選什麼?選擇愛情嗎?你覺得沒有父母沒有家人你會開心嗎?你會幸福嗎?方志強慢慢地說著。
瀟瀟,我們都不小了,再過上幾年我都是要到三十歲的人了,在我們這個年紀不應該這麼衝動,考慮問題不應該單純地說什麼喜歡不喜歡,那是對自己對對方都不負責任的說法,我們應該考慮長遠。這個世界本身就有著等級制度,很嚴苛的等級制度,你可以選擇挑戰這個等級制度的尊嚴,但是結果是你必然不會幸福,你要為此付出代價。
而且你說的只是喜歡,喜歡是喜歡,就像你說你喜歡我,其實我也喜歡你啊,這麼漂亮善良的小姑娘誰不喜歡?可喜歡是喜歡,喜歡並不是愛。方志強語重心長地對李瀟瀟說著。測試廣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