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
程樹森一開口,就是個老狐狸形象了,和程叔顯然不是在一個檔次層面上的。
「至於齊家的這個小女兒,嬌滴滴的,人也算不得太出色,成不了什麼大的氣候,大多仗著家裡和她哥哥臉上的光,和圈裡人玩的倒是還不錯,」
有一種你看不上也正常的,我也是看不上的感覺。
果真是遺傳的,骨子裡的傲氣啊,妥妥的!這種只能說是「狗眼看人低」的感覺了!
「原來爸爸是看上了齊家的大兒子,想讓我同他妹妹做朋友
,好間接攀上了這一層關係,」
程綰綰這樣開口說道。
不得不說,她倒是有些好奇這個齊家的大兒子到底有多優秀和能幹,能讓程樹森都刮目相看,出言讚嘆。畢竟程樹森的眼光確實是太高了,也太毒了,一般人都入不了他的眼的。
說白了,說的難聽一點,就是作,就是裝,臭擺架子!
但很明顯,程樹森不是這個意思,或者更準確的說,程樹森不完全是這個意思。
「齊家女兒的這個畢業酒會來的也確實是時候,剛好給你做了一個跳板,爸爸也不用費心去張羅了,」
程樹森這樣說道。
有一種我程樹森的女兒那樣優秀,當然不能藏著掖著了,肯定一出場就是艷壓群芳的感覺。
這才是程樹森真正的想法。
齊家的這個齊歡歡,不管她怎麼樣,畢業還是不畢業,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張羅了這樣一場酒會。他的哥哥這幾年正式管理了齊家的產業,做的也是有聲有色的,有種青出於藍勝於藍的感覺,大家不免都會看些他哥哥面子來,想要結交這個齊家大少爺。
至於齊歡歡,除了愛鋪張愛張揚,偶爾還時不時的闖點禍,捅點簍子,也沒什麼真的拿的出手的了。
只是這愛鋪張愛張揚的一點,現在倒是合了程樹森的心意了。正好程綰綰讀的大學今年六七月份也算正式畢業了,現在人也回了南城了,也算是賺足了眼球的了,這第一步目前來看是走的不錯,第二步自然也要走的巧妙。
就算沒有齊歡歡的這場酒會,程樹森也會找人安排,讓程綰綰正式融入南城的各大圈子裡,這樣正好省了很多事情,效果也更有用一些。
去別人的場合,不經意的搶了別人的風頭,那雖然有些不道德,但卻是最好不過的了。
既不用出錢出力,也順帶著悄無聲息的打了眾人的臉,讓她們看看什麼叫真正的世家小姐,真正的名媛千金。
「哦,這麼看來,我是不能拒絕了,不然顯得我太不識好歹了,」
程綰綰只是覺得好玩而已。
「都是些年輕人,也不會無聊的,正好你剛回南城,總要熟悉起來的,」
程叔也順勢這樣一說,是怕她會覺得勉強才答應的到時候會覺得無聊。
程綰綰才不會呢!她
可是唯恐天下不亂的人,就算沒事也會搞出點什麼事情來!不然多無聊啊!
再說了,程綰綰才不會覺得無聊呢!一般只有讓別人無聊!就算別人無聊了她也不會覺得無聊的!
「邀請函我拿走了,沒什麼事,我先回房間了,」
程綰綰坐了一會,就拿著邀請函起身走了,離開了書房。
「恩。」
程樹森淡淡的恩了一聲。
程綰綰關上了書房的門,盯著手裡的邀請函,把玩了一番,才從書房門口離開,走進了二樓最南邊的拐彎口,她的房間就在那裡。二樓最南邊的拐角口,很安靜,陽光很足,視野也很好。
第二天一大早,程綰綰就起床下樓了,倒不是因為她勤勞,而是再倒時差,根本就睡不著,所以就起的早了些,在程家的花園裡逛了逛,走了走,然後進了廚房隨便吃了點麵包牛奶什麼的,熬到了上午九,十點鐘左右,就自己開車出門去了。
程綰綰也就是隨便逛逛,程綰綰不算是個喜歡奢侈品的人,但卻是個十足十的追求設計感的人。但換句話說,大家都知道的,現在這個時代,但凡有點設計感的,基本上都是價值不菲的,更何況程綰綰還是個不太喜歡和人撞衫的人,就算是撞衫了,也要更勝一籌的那一種類型的人,所以,大家懂得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