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的小賭場,在這裡賭錢的,也大多是其他黑幫的成員。
布魯斯在那裡幹了兩天,沒有遇到任何一件麻煩事,絕大多數人都很守規矩,輸錢了也只是哀嚎一聲,垂頭喪氣的離開,很少有人敢挑事。
黑幫的生活其實很枯燥,有客人來的時候就盯著客人,沒客人來的時候,就往角落裡一蹲點,上一根煙開始抽,從早抽到晚,再從晚抽到早。
布魯斯想要換個工作,並不是覺得在這裡學不到什麼東西,而是覺得在這裡偽裝的代價太大了,除了要抽菸,還得吸二手菸、三手煙和四手煙……
可是想要調離這裡,也沒那麼簡單,他總不能去找那個黑幫老大說,***這個覺得太無聊了,你給我換一個活,那他恐怕真的得不及格了。
於是在某一天,布魯斯活成了自己最討厭的樣子,他把一個夜總會看大門的黑幫成員打昏了過去,成功讓他回家休養,並為自己創造了一個工作崗位。
在夜總會做保安就要有意思不少了,這裡來來往往的人階層差距很大,必須有一雙慧眼,知道要對誰兇狠,對誰恭維,知道誰能進,誰不能進。
而布魯斯之所以還會在底層躊躇這麼久,就是因為,他需要觀察,需要觀察哥譚黑幫各個階層的外貌差別,為接下來的計劃做準備。
而在經歷過幾天工作之後,這裡的人來人往讓布魯斯總結出了不少的規律,尤其是外貌打扮方面的。
最底層的混混就跟他一樣,戴個墨鏡,穿個夾克,穿著靴子,嘴裡叼著煙,手上拿著槍,往街上一蹲。
眼睛瞟往左邊瞟右邊,沒事就把槍的彈夾退出來數子彈,一來人,就把彈夾上上去,發出響亮的「咔嚓」一聲。
再高級一點的,就是小黑幫的核心成員,但打扮是差不多的,只不過正式脫離了街邊混混的範疇,看起來就更有正事干一點。
分辨這兩種人,主要靠不同的神態,前一種喜歡亂轉眼珠,沒事就撇撇嘴,露出一副「你敢找茬我就讓你好看」的表情。
而後者,因為已經擔任了一些領導職務,但其實總是承擔髒活累活,往往是匆匆忙忙的,和人打招呼,還沒等對方回應,就已經走過去了,臉上有難以掩飾的疲憊神色。
小黑幫的頭目,也有很大的特點,他們的身上會有一些傷疤,因為要到達這個階層,肯定得流血,他們也有一套或兩套正裝,但平常不會穿,就算穿出來也會顯得比較廉價。
布魯斯看不出來西裝的具體價格,但因為常年身穿昂貴的西裝,他能夠分辨出對面的西裝是不是便宜貨,如果是的話,就說明了,他應該是個小黑幫的頭目。
到這為止,還是簡單難度,靠看就可以看出來,可是再往上那一堆黑幫老大就不好分別了。
從小黑幫頭目往上,到十二家族成員往下,黑幫的高層們打扮都差不多,走哪都是一身深色西裝,配擦到光可照人的皮鞋,偶爾會戴深色或茶色的墨鏡,手裡還有雪茄。
來夜總會的時候,往往會開著一輛黑色的老爺車,車停在地毯之前,坐在副駕駛位的保鏢頭子,會先下車,指揮後面的小弟在地毯旁邊站好,司機最後下車,下車一定先打傘,面向車的後方,打開車門。
皮鞋一定比人先
出來,在地上站定之後,原地跺一下右腳,左手整一下領帶,大跨步往前走,路過門口保安的時候目不斜視,隊尾最後一個保鏢,留下來檢查請柬,登記身份。
從統領五六個小黑幫的大黑幫頭目,到東區十三條大街的老大,裝束、行為、神態基本一致,就連動作都整齊劃一。
布魯斯簡直懷疑,他們是不是在哪裡統一培訓過?就連下車的那一下跺腳,節奏都把握的一模一樣。
在門口站了幾天的崗,和另一個站崗的兄弟混熟了,布魯斯才知道,哥譚從上到下的每一個黑幫頭目,就沒有不模仿教父的。
據說,這是教父年輕時候的行為習慣,而教父會有這個行為習慣,沒有什麼理由,就是帥而已。
但這卻讓布魯斯感到有點疑惑,你說,要是哪個小天才腦子靈光,參透了這種行為模式,用同樣的一套連招混進來,那該怎麼分辨?
布魯斯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