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路上

做過虧心事的。

    案件關鍵點就在梅謙四年前的行動軌跡上,偏偏對方「失憶」,提供不了任何線索。而古墓皆處野嶺荒山,要找個目擊證人簡直比登天還難。

    案子的偵辦他從頭到尾參與其中,他們專案組前後忙了四個多月,跑遍了十多個省市地區,加班加點成了常態,卻根本找不到足夠定罪的證據,只有那個狐狸古董,證據鏈不完整,就沒辦法起訴。

    可這件案子引發的輿論實在太大,更是部里督辦,他們辦案機關的壓力也非常大,又不能輕易放棄,只能謹慎再謹慎。最後結果到底如何,只能看剩下的時間有沒有突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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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代高速公路四通八達,交通非常方便。

    抵達東山境內某個服務區時,正好趕上中午飯點。

    一輛警車一輛囚車,總共九個人圍著坐了一桌,每人一碗打滷面,中間擺著四個小菜,兩大瓶可樂。

    看上去也沒花多少錢,可張宇還是朝老闆要了發票,估計回去就報銷了。

    大概覺得不好意思,他拐出去買了兩盒好煙,就在車裡分發起來。

    不過梅謙倒是興致不高,靠坐在座位上,一邊抽菸一邊發呆。其他人也理解,尤其是李晨,看向他的目光帶著些同情。

    這條高速車來車往,所以服務區有不少人在休息吃飯,梅謙儘管知道自己現在有很高的熱度,可真沒想到吃頓飯都能遇到「粉絲」在一旁跟拍。

    坐回車裡,梅謙看了眼李晨特意放到眼前的手機畫面,別說,人家還加了美顏效果,看上去比自己實際形象帥多了,當然,背景音不是悽慘的二胡就好了

    【噗!真的是那個梅謙啊,他唱歌的視頻我到現在都保存著,沒想到換髮型了。】

    【這二胡還挺配他的,不知道在監獄裡有沒有撿肥皂】

    【完了,這是出來指認現場的吧?他《道哉》這本書的結局是不是無望了?】

    【如果是一般盜墓,最高十年,可要算上盜賣文物,情節惡劣的話,怕要無期】

    【不怕不怕,起碼不是死刑,這輩子還有希望。】


    梅謙:「」

    我可謝謝你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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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車重新出發沒多久,梅謙突然發現自己的人氣值又開始大幅度上漲了,不用想,肯定拜那些粉絲所賜。

    下了高速,先走了一段水泥路,然後就是純粹的土道了,極為泥濘崎嶇,車子七搖八晃,自是慢了許多,到傍晚的時候才終於抵達目的地--興臨山。

    探照燈的照射下,四周仿若一個大工地,外圍有部隊警戒著,考古人員和穿著救援服的搜救人員忙個不停,來去匆匆。甚至還能看到電視台的採訪車停在山道上。

    「什麼情況?」張宇拽住一個戴眼鏡的中年人:「不是說救援工作已經結束,失蹤的人都找到了嗎?」

    「哎呀,今天下午又發生了一次地震,夏都來的毛教授和他的女兒又失蹤了!」

    張宇放開對方,緊皺著眉頭掏出手機。

    「領導,興臨山再次發生地震,又有人員失蹤,我申請帶嫌疑人回去,這裡太危險了。」

    「嗯,行,那我跟對方說一聲。」

    等他掛了電話,對身後人囑咐了句:「待會兒一定要注意安全。」

    言罷,他又想了想,蹲下來將梅謙腳上的鏈子去掉,又摘掉一隻手銬,將對方與自己拷在一起。

    這才領著眾人朝前方的帳篷行去。

    果然遠遠就看到了焦頭爛額的楊隊長,他正對著一幫救援人員大吼著什麼,因為四周亂糟糟,也聽不出什麼內容。

    就見對方一揮手,眾人便四散奔了出去。

    等他轉頭,正好見到張宇和梅謙,臉上閃過一絲喜色,小跑著過來:「梅先生,總算等到你」

    他話沒說,一旁的張宇手臂突然一用力,將梅謙往後拉了一步,自己迎了上去:「抱歉楊隊長,我們警方有義務保證嫌疑人的人身安全,你這裡太危險,我們隊長已允許我們即刻返回。」



第十章 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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