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她一個人去不行麼?」副處長有點為難,「你的事情還有一大堆……」
「她還沒有去做過這項工作,我帶著她去熟悉下。」李永薰面不改色,「我的工作不要緊,休息日加個班就能趕完了。」
得到准許之後,她立刻叫來左亞美,帶上相關表格和登記本,前往治安法庭。
因為並非緊急公務,不能派警用馬車,也不能使用自行車――李永薰對這個玩意很好奇,費了好大的力氣學會。可惜平日裡很少有機會騎車。
兩人只能安步當車,坐公共馬車前往。
臨高的治安法庭原本設在東門市的商館,隨著案件增多,仲裁庭對法庭做了分工,商館裡審判庭只負責經濟和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各自成立了新得審判庭。
治安法庭依舊設在東門市――這裡的治安案件最多,便於就近處理,同時也有「威懾」的含義在內。
新治安法庭面積很大,不但有多個審判庭可以同時審理案件,還設有刑務所,用來短期拘押犯人和執行體刑。對於一些諸如隨地吐痰、亂丟垃圾、亂塗亂畫之類的小微案件,抓去勞改過於嚴苛,再者目前他們也不需要這麼多的低級勞動力――捆在刑架上屁股上抽上幾十鞭子效果更好。
她們來到了一間專門的辦公室,桌子上已經堆起了不少份上午已經結案的判決書――治安法庭早晨七點就開始工作了。李永薰一面教左亞美如何辦理手續,一面透過玻璃窗注意著院子裡的情形。
院子裡是排著隊的是等候上審判庭的犯人們。他們一個個面色委頓,坐在院子兩側的廊檐下,幾個警察抽著菸捲監視著。
忻那春的判決書是不會在這裡的――她的罪名不至於去「勞動改造」。因而她若不是已經執行完畢,就一定在等候的隊伍里。
李永薰指導著左亞美做了幾份材料,見沒什麼錯謬,便藉口有事,一個人出了辦公室。(未完待續請搜索飄天文學,小說更好更新更快!
三百三十一節 魚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