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頗有啟發。我有個想法……」
「什麼?」
「你大約也知道,澳洲人如今下了命令,說要釐清土地,規範產權。」
「的確有這回事。不過我們沒什麼好說的,陳家有功名的人不多,從無投獻之事。」
「唉,不是這麼簡單!」陳定說他已經大致研究了下相關的法規。其中有幾條就是專門針對宗族的。
「你也知道,族裡的土地,一部分是個人的,一部分是族裡的。這些族裡的土地這次都要確權。」
「確權便確權,地契難不成是假得嗎?」陳霖感到奇怪。
「賢侄,你這就是少年心浮了。官府的文書,都要細細琢磨才是。」
按照新的政策,宗族土地各自確權,個人的屬於個人,宗族名下的財產要轉型為「有心責任公司」或者「財團法人」所有。
「所以未來陳氏宗族的地肯定會轉為陳氏公司所有--對了,也包括絲坊。」
「然後呢?」陳霖還沒明白。
「吳老爺贈給我們的一股,照理也是要納入這公司里的。我們就以這公司的名義給被征地的人若干乾股。讓他們每年可以坐收盈利,他們自然就願意了。」
「不過這也沒什麼意義啊,現在宗族的土地收益,不也是大家享受的嗎?每年的年例,男丁們多少也有一點,家裡有事的還能補助些許……」
「呵呵,你怎麼不開竅!現在族裡祭祀地的收入,怎麼用,給誰不給誰,都是族長、掌案一句話的事,最多幾個族裡長老能發表些意見,其他人都是沒份說話的,給不給,給多給少都是族長、掌案說了算,賬目更是糊塗賬。改成了公司,那就是正兒八經按照生意來做,一年收益多少,提留多少,公費多少,大家按股份應該分多少,都是清清楚楚的。這個明明白白的股份不比隨心隨意的年例強太多了?你覺得族人們會喜歡哪一種?」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八節 族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