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打開了一扇窗,這就足以改變時代了。
賈斯汀-比伯成為第一個走向大眾市場的油管歌手,其歷史意義就在這裡。
不過,儘管獨立音樂人現在可以跳過發行公司的環節,直接在itunes或者spotify等等在線網站發布數字音源,提供購買下載和在線收聽,但程序非常非常繁瑣。
這些平台不僅對音樂格式、音樂時長、錄音質量、原版歌詞等細節有著全方位的要求,而且對於音樂數量也有著硬性要求——
比如說蘋果公司就規定,一名歌手名下至少需要五十首註冊歌曲,才能夠上傳到itunes,這一條限制就已經勸退了無數獨立音樂人。
歸根結底,itunes也好,spotify也罷,他們也都是名副其實的大型公司,追逐商業層面的利益也是他們的共同目的,只是渠道與方式稍稍區別於傳統唱片公司、發行公司罷了,本質是一樣的。
更不要說令人頭疼的繁瑣法律條文了,即使不需要是專業律師也能夠知道,這些大型公司擁有一個龐大的律師團隊,他們是絕對不可能吃虧的,反而是層層剝削獨立個體的利益,一旦出現爭議的時候,獨立個體在大型公司面前很難很難找到反抗空間,他們的利益將會被壓縮到最低的底線。
當然,大型公司也不是沒有好處,撇開平台流量、龐大用戶等等利好之外,大型公司也不會蠅營狗苟地坑蒙拐騙,所有一切都是開誠布公地昭告天下,這也意味著獨立個體至少不會被看不見的隱藏條款傷害。
也正是依託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歌曲卡司應運而生。
這可以理解為相當於一個網絡的發行公司,與傳統發行公司區分開來,面向所有準備發行歌曲的普通人敞開;同時,擔任發行公司的職責,負責與在線銷售平台進行接觸,以「公司vs公司」的立場來保護歌手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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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歌曲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