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孩子連一毛錢都沒有拿到。
陸一航道:「王紫是被南宮騰飛陷害入獄,失去了律師證。南宮騰飛被王紫的前僱主令狐蘭打掉了律師身份。不說崔茜這案子一直是娛樂界的大新聞,當說王紫和南宮騰飛的恩怨就足夠吸引業內人氏的眼球了,崔茜死去的丈夫是富豪,有一片的富豪人**際圈或者熱烈或者默默的關注本案。」
曹雲道:「稍等……崔茜這案子不好打。崔茜的老公留有遺囑,並且是在私人律師面前留的遺囑,還是視頻遺囑。留遺囑的時間距離其死亡的時間不過一個月,沒有新的遺囑。富豪兩個孩子也知道打不贏這官司,他們只是希望能分到一成到兩成的錢而已。」
陸一航道:「沒錯,崔茜老公的兒子僱傭了三名律師,都算是厲害的律師。但是我看了這三名律師的背景,他們的擅長並不是在遺產,婚姻等領域。或者可以諮詢下王紫,看有沒有翻案的可能。」
高山杏道:「就算我們有辦法,人家未必願意雇我們?而且我聽說崔茜私下派人和兩個兒子接觸,願意給他們一些現金,大概一個億左右,條件是撤回上訴。兩個孩子現在雖然都提出上訴,但是態度很不明朗。」
曹雲皺眉:「崔茜願意私下和解,這似乎說明了有一定問題。」
陸一航點頭,同意曹雲看法,道:「比較巧的是,富豪的女兒曾經在美國留學,和我認識。雖然不是非常熟悉,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她願意信任我。如果王紫有一定把握打這個官司,我可以嘗試的說服她。」
曹雲問:「一航,你提出這建議,是因為高小姐的緣故,還是因為富豪女兒的緣故?可以不回答,對不起,我不應該問。」
陸一航回答:「我可以回答,一個比較小的原因,我不太喜歡南宮騰飛這種人。一個比較小的原因,富豪女兒我認識。更大的原因是因為高小姐。」
曹雲點頭,笑問:「她喜歡你?」
「不是,我們見面次數不算很多。」陸一航解釋:「她有男朋友。」
有意思,假設陸一航說的都是實話,那麼問題來了。這種情況下,為什麼富豪的女兒會一定程度的信任陸一航?你們只是認識,不熟,又沒有喜歡的男女感情。不過曹雲知道問這個問題太不明智了,他甚至後悔問剛才的問題。
雲隱道:「我覺得一航提議不錯,先和王紫商議一下。如果有一定把握,可以接案。而且就本案來說,即使只抽成10%,一旦拿下官司,也是很多錢。」潛台詞是,高山杏光腳不怕穿鞋的,輸一萬次和輸一次幾乎沒區別。
高山杏慢慢點頭:「可以,一會晚餐後我就去王紫家一趟……曹雲,你一起來嗎?」
曹雲點頭:「行。」
……
作為令狐蘭的助理律師工作時間長達10年的王紫,其擁有一套獨居別墅是很正常的事。也是因為在物資生活滿足之後,王紫才會想著自己開設律師所。根據古代統治者的思想,怎麼四海昇平呢?不能餓死老百姓。更重要的是,不能讓老百姓吃飽。餓死人有可能導致他們舉旗。人如果吃飽了,肯定會追求更多的東西。
喝茶,喝的是花茶,曹雲並不太喜歡喝玫瑰花茶,味道過於濃郁,曹雲甚至不太喜歡接近噴灑了濃郁香水的人。這也許和曹雲的認識有關,一個人噴灑了濃重的香水,假設有20%的人對此不適,在電梯,在路上,在公交車內,無法避免的必須吸入這種香味。這和在公共場合吸菸區別並不大。吸引雖然有害健康,但是也散的快。
曹雲認為,作為個體的人你可以有非常古怪的打扮,也可以有傷害自己的行為。但是有個先提條件,那就是不要打擾別人。你喜歡自己的活潑孩子,但在別人眼中卻是個煩人的熊孩子。你認為可以吸引男生的香水,在不少人看來是一種惡臭。想自殺的人,有條件的情況下也最好考慮一下會不會打擾或者驚嚇到別人。
不因為自己的喜好而打擾他人,是公共社交的基本禮儀。
曹雲不喜歡玫瑰花茶,但是王紫並不在乎曹雲喜歡還是不喜歡。這就如同請別人吃飯,自己認為辣椒好吃,點的菜全是辣椒,完全不在意對方是否喜歡吃辣椒。
這種行為對還是不對,曹雲不做判斷,反正他是陪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