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菲斯是好朋友,甚至可以說是摯友地存在,他也沒有什麼不開心的。
邊境親王領本來就是一個非常混亂的地方,雖然說也有收到帝國冊封,不過大多數的時候,都是自封。
「是的,我們這有親王。哎呀,去年我們還有一打呢!他們在這片土地上很流行。」一個骯髒農民訴說著。
在這些土地上擁有主權的地方統治者被統稱為邊境親王,這片土地也因此得名。每一個親王都會統治一個小王國,這個王國有一個享有盛譽的、過分誇張的公國頭銜,但要是在文明程度更高的國家,這個王國通常很難稱得上是騎士的封地。
大多數親王都有一個法庭,一群隨從,他們幫助親王管理他的公國,以換取回報,或者直到他們有足夠的權力取而代之。
宮廷的大小確實隨著公國的大小而增大,但關聯性不強。
這更依賴於親王的個性。大的宮廷往往意味著軟弱的親王需要支持。一個非常小或根本不存在的宮廷也往往意味著軟弱,因為親王覺得他不能讓任何人擁有真正的權力。
在邊境的親王們中,大大小小的宮廷是很常見的。
有些親王堅持把與其他親王的交往稱為「國際外交」,這些親王顯然誇大了他們自己的重要性。
比較現實的是在與其他親王打交道時以當地關係比劃,在與真正的國家,如巴托尼亞或帝國打交道時準備好「國際」的禮節。
每個人都認識到,最重要的關係是與其他親王的關係,因為舊世界的主要國家並不認為這些小國有多重要。
因為帝國的一個市長,都可能比大多數親王擁有更多的權力。這就可以明白他們的態度了。
然而,邊境親王們的政治是非常激烈的,因為賭注很小。一個失去公國的親王,在經歷了幾場幸運的戰役或一次幸運的暗殺後,或許又能得到一個新的公國。
因此,有很多親王認為,為了攫取更多的權力或安全,不惜一切代價非常值得。在這一地區,謹小慎微的僵持和小心翼翼的和平非常罕見。
這使得這兒的生活令人氣血沸騰,極不平靜。
而之所以會稱之為親王,或者說,戲稱為親王,是因為曾經有一個快到50歲的僱傭兵成為的領主,卻是。。。。自稱為現在年齡不到30歲的卡爾弗蘭茲的私生子。。。。。這就是親王的名頭了。。。。。。
總之,在那裡,傭兵團成為一個「國家」的軍隊,並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而在邊境親王領的米特蘭公國,將鷹之團收編了,作為團長的格里菲斯,甚至從一個平民,慢慢地晉升到了伯爵。
然後不可避免的,自然就是捲入了各種政治鬥爭之中了,格斯並不喜歡這些政治鬥爭,他認為這並不是他想要的生活,然後,格斯就離開了鷹之團,準備重新一個人到處流浪了。
只是。。。。。格里菲斯卻是認為,這是格斯背叛了他,他試圖挽留格斯。
當年,格里菲斯之所以能夠將格斯收入鷹之團,是因為在他和格斯的決鬥之中贏了,所以格斯就成為了他的「人」了。
只是,本身格斯和格里菲斯的實力僅在一線之間,在加入了鷹之團之後,格斯要不就是在斷後的時候,將對方砍崩了,要不就是在衝鋒的時候,將對方砍崩了,總之,有他在,基本上就是砍崩對面。
所以。。。。這「經驗」自然就比較多了。
也因為這樣,所以這一場決鬥,自然就是格斯勝利了。
長時間在桌子面前,工於心計的格里菲斯很顯然根本就比不上身經百戰的格斯。
然後格斯就這樣離開了鷹之團。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因為他的離開,格里菲斯感覺格斯「拋棄」了他,然後為了求安慰。。。。他跑到了米特蘭國公主夏洛特公主的床上求安慰了。。。。。
雖然說夏洛特公主本身也喜歡,俊美,並且「完美」的格里菲斯。
但是,奈何的是。。。。。夏洛特公主的父親是一個女兒控,而且還是。。。。。鬼父級別的那一種女兒控,然後。。。。。當年為了讓鷹之團有足夠的資金,格里菲斯甚至奉獻了自己的後門。。。。。
總之,非常劍風。。。。。
所以,在看見格里菲斯這傢伙「侮辱」了他的寶貝女兒,這怎麼能忍。
第七百四十九章 又群魔亂舞了 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