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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被遺棄的女人13.寂寥中的迷失

    被遺棄的女人張寶同20161112

    人是有依賴性的。當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呆在一起成了習慣,然後再突然離開,就會在心裡造成一種若有所失的失落感。一連幾天,蘭蘭都覺得好空虛好寂寥好孤單好無聊,甚至失去了生活的目的和意義。她是王作家的傭人和管家,要全心全意地照顧他的生活。可是,他現在不在屋裡了,她去照顧誰呢?

    沒得人照顧,她就沒得事做了。所以,蘭蘭早上很晚才起床,起了床也沒得做飯,隨便吃了包方便麵,然後坐在屋裡發呆。王作家在屋裡,她一天要忙著給王作家和自己做飯,洗碗洗衣服,還要出去買菜買東西,有時為了改善生活,還要殺雞。實在沒得事做,她就過來給王作家按按摩。王作家整天坐在凳子上寫書,背部和肩部老是發酸發痛,所以,每當他寫上一兩個小時,她就來到他的背後,給他捶捶背揉揉肩。她甚至還學會了拔火罐。每次王作家感到勞累時,她就讓王作家在睡覺之前用熱水沖澡,然後給他在背部拔火罐。拔過火罐,王作家就會一連輕鬆好幾天。她喜歡為他做事,也喜歡在他面前做事,因為她曉得她每為他做一件事,就會在他心中增加一份感激。而且,她曉得他非常喜歡她。

    只要他在屋裡,她就有一種安定感,可以一邊做著事,一邊看著他,時不時還能說上幾句話,聽到一些歡笑聲。即使他默不作聲地在埋頭寫作,也會讓她感到安心平靜。可是,他不在屋,就讓她老是有種空虛失落的感覺。好象他不在,這裡就不象是一個家了。

    這時,她想起應該給他買把椅子,因為坐在凳子上寫作會對他的腰背不好。於是,她從沙發起身,開始換衣服。她已經習慣了,只要一出門就得換衣服,要梳妝打扮,這是王作家對她的要求,因為他不想讓別人瞧不起她。

    實際上蘭蘭已經愛上了打扮,打扮能讓小丑鴨變成白天鵝。她換上了那件淡綠色的連衣裙。可是,連衣裙的領部敞露著,讓她胸前露出了一大片,甚至可以看到微微隆起的部分。於是,她就把那隻紫色艷麗的絲巾系在脖子上。然後,又換上了那雙後跟很高的皮涼鞋,不穿襪子,因為這是城裡人的時尚。

    她出門時,太陽已經升到了半天空。春季的陽光十分明媚,亮得讓人有些睜不開眼,但氣溫並不熱,還時不時地有涼風從山間吹過。

    順著公路剛走上一會,一輛摩托車從後面開來,突然在她身邊停下,差點撞上她。她嚇了一跳,轉身一看是光華。光華差不多和她是同齡人,因為花心好色,老是招惹人家老公不在家的年輕堂客,所以,在四村八鄉的名聲很臭。但光華這人穿著講究,一身筆挺的西服,還扎著領帶,皮鞋一塵不染,頭髮啥時間都梳得光光溜溜,一點都不象別的鄉下農民,穿戴邋遢,還沒走近就能聞到一身的汗味。而且光華也不象鄉下人那樣粗糙,說話柔聲柔氣,見到別人不笑就不說話。所以,許多鄉下女人都在暗中喜歡他。

    見光華用一臉壞笑在看著她,而且,一隻胳膊正摟在她的腰上,蘭蘭惱怒地罵道,「你這個死鬼,嚇死我了。」

    光華說,「我還以為是哪裡來的妖女,穿得這麼漂亮,走起路來屁股一扭腰身一擺的,讓我都看花眼了。」


    蘭蘭甩開光華的胳膊,說,「你看哪個女人不花眼?」

    光華笑著說,「不是漂亮鮮秀的女人,我胥光華連看都不看。」

    不一會,豫先也騎著摩托車從大坡上下來了,見到蘭蘭就問,「去鄉鎮吧,我帶你去。」

    可光華卻對豫先說,「你莫要先來後到,蘭蘭已是名花有主。」

    豫先一聽,便開車走了。

    蘭蘭對光華說,「你胡說啥呢,讓人家聽著還以為我與你有么子關係。」

    光華說,「我怕他把你帶到哪個旅店,搞起你下不了地。」

    蘭蘭不高興了,說,「你如何滿嘴噴糞,越說越離譜了。」

    光華說,「這你就不曉得,豫先見到女人就沒得命。他在城裡找小姐,搞得人家一天二十四小時都沒得下床。」

    聽著這話,蘭蘭就說,「你把豫先當成了機器。」

    光華一邊帶著蘭蘭在公路上行駛著,一邊對身後的蘭蘭說,「你聽我說就曉得了。豫先沒得多少文化,只上過小學三年級,差不多就是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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