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唰的一下就冷了,如果換個女人,她真不介意老闆養小情兒,可樂舒不行,那對她來說,是無法承受的傷害,恐怕都沒臉繼續待在警局,畢竟老闆出軌,稍不注意就鬧得人盡皆知了。
既然無法保證這一點,她覺得還是立刻收手比較靠譜。
譚越咬牙「以後的事誰能說得清?總之這對阿煜太不公平了,他淨身出戶丟的是座金山,而樂舒有什麼?若雙方實力平等還算說得過去……」
眼看二人越吵越激烈,龐煜懶懶放下合同「你確定她看了不會適得其反?」還沒結婚呢,怎麼就開始為離婚為吵了?不得不開始懷疑這倆人居心何在?
「不會,沒有比這更公平的方案了,我也相信你倆婚後一定不會有出格行為,只是給你們雙方一顆定心丸,看起來對她有利,其實未必,即使最後得到弘越,我想她也不會快樂,既然如此,就好好過日子,總之這一個合同完全可以打消她對您的所有顧慮,大多數離婚案件中要麼家暴,要麼感情冷落,家暴嘛,呵呵!」意味不明的看看後視鏡,見老總臉色暗沉,立馬止住笑意。
好吧,她就是認為老闆打不過人家,刑警吖,都是有真功夫傍身的,否則怎麼和那些兇惡歹徒搏鬥?聽說樂舒能徒手打倒五個壯漢,即使家暴,那也是樂舒對老闆,對哦,她會不會家暴董事長?這一點真沒考慮過,應該不會吧?警察做人都比較嚴謹自律,對,不會!
幾乎除了譚越,無一人不滿。
「怎麼才來?我都等半天了……我說,你們不會就這樣空著手去吧?」
十字路口,龐千雙手叉腰往車內看看,後備箱?可後備箱能裝多少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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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提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