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問題的看病等花費,全部由需要看病的人自行承擔。待案件結束之後,如果是對方的責任,你可以再找對方索賠。」
老馬繼續道:「你如果需要看病,如果能動,可以抓緊時間自行去看病,如果不能動,可以撥打10,如果你撥打不了,我可以替你撥打。如果你目前不著急看病,需要我來處理這個案子,那就讓一下,我敲門進去看看對方什麼情況。」
婦女不說話了,今天這是怎麼了?怎麼什麼招數都不好使了?這警察怎麼不怕投訴?
一般來說,警察都不願意被投訴,但婦女不知道的是,投訴從來都不是可以威脅警察的理由。
而且老馬今天硬氣啊,李長安具體是什麼身份他不清楚,只知道陳總隊長得親自陪著,所以上面肯定不會懷疑自己的同志的。
婦女看老馬油鹽不進,肩膀上的執法記錄儀還開著紅燈,低下了頭,不知道琢磨什麼。過了差不多一分鐘,女子抬頭道:「那行吧,你先給我們解決他拿刀砍我的事情,我先不去醫院了。」
婦女可不傻,10來一次可不是警察簡單來說,警察,是免費的。
10來一次,起碼得幾百塊錢
「好,那你讓一讓。你擋著門了。」老馬跟小馬使了個眼色,小馬立刻明白,然後老馬又給了李長安一個詢問的眼神,李長安知道這是在問自己進去看看不。
李長安默默的移到了門口,他也很好奇,到底是咋回事。
老馬敲了敲門,門立刻就打開了,然後他和李長安直接閃身而進。
在那一瞬間,那個婦女似乎還想進來鬧,但李長安啥水平啊,嘭的一聲就把門關上了。
「你這個沒穿警服的人也敢關我!我要去告你!」婦女在外嘶吼著
李長安聳了聳肩沒說話,告吧,正好我想關個禁閉休息一段時間。
其實老馬的處理恰到好處,遇到這種雙方矛盾很大、一方鬧得很兇的情況,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雙方分開,單獨處理。
這也是為什麼出警一定要有兩個人的原因,一個人是真的不行。而且有執法記錄儀全程錄像,即便分開倒是也沒什麼擔心的。
這屋子裡東西擺放的很整潔,雖然看著頗有上世紀90年代的感覺,但讓人感覺並不反感。
開門的是個年輕的女孩,看著十七八歲的樣子,一臉怯生生地看著李長安三人。
這個房子不大,一室一廳一衛,沒有廚房。
屋裡一共有三個人,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還有一個側臥在客廳舊沙發上的消瘦婦女。沙發旁放著一個小桌子,上面有一些吃了一半的食物。
老馬四顧了一下,從地上看到了一把菜刀,刀上還有血跡。
「是這個刀傷到人了嗎?」老馬走到刀旁,看了看,沒有伸手去碰。
「是我」女孩聲音有些小:「警察叔叔,你可以把我抓走了。」
「是我,是我!」小男孩跑了過來,攔在了女孩的前面:「警察叔叔!抓我吧!跟我姐姐沒有關係。」
「一邊去,陪著咱媽。」女孩推開小男孩,看著老馬。
「先不急,給我講講怎麼回事?」老馬看了看女孩,這姑娘怎麼看也不像是能拿刀砍人的人。
「她,她要進來,打我媽然後,我推她,推不開,就拿刀出來嚇唬她,讓她走,結果她就是不走,還把頭伸過來,跟我說,除非砍了她,否則她不可能走」女孩說著說著就哭了。
「你們之間,這是什麼矛盾?」李長安好奇的問道。
「今年我考上大學了,我媽以前欠她1000塊錢,這個月,我媽的低保錢發了,然後她來我們家要過一次。我媽手頭有點錢,但是剛剛夠我的學費。她今天知道我在家,又來要錢,我媽說下個月再給她,而且她也在我家攤位上吃了一個月的免費早點。
「但她不干,她說那些早點算是借錢的利息,就打了我媽。」
女孩哭喪著臉:「警察叔叔,人是我拿刀砍的,把我抓走吧。」
(可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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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一千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