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目的就一個,讓地主們的地主剝削相對穩定,再就是佃戶有經營土地的自由權,想種什麼就種什麼,地主管不著了,按租約收租就行。
佃農社會關係的提高,以及人身依附關係的解除,實際上就是在加碼打擊地主豪強的勢力。
甚至比起以往來,力度前所未有的狠。
以前官府主要是通過對田地購額、限購等,來控制地主豪們兼併田地,而現在秦琅反其道而行,鼓勵地主豪強們多買田置地,反正你田再多,也不可能跟以前一樣發展莊園奴隸部曲經濟了。
以前是手裡田地,那就會有許多百姓來依附,他們就幾乎是地主們的奴僕了,他們得領先地主們吃飯生活,所以他們一呼百應,就算造反,部曲們都得捨命相拼。
可現在不同了,關係剝離開來,你買再多田,也只是個地主,不可能還能控制佃戶。
房玄齡也終於聽明白了秦琅的完整計劃,確實很大氣。
只不過這刀子確是向所有的貴族官僚地主豪強階級揮去的,僅僅是解除人身依附關係這一條,就不知道要讓他們損失多少了。
就連房玄齡自己,歷城房家雖然說也只是一般的士族,可畢竟是士族,在地方上那也是妥妥的地主豪強了,更別說做為新朝新貴,房玄齡貴為首相,這幾年家業也是迅速的膨脹,如今也是擁有田宅過過十萬畝的大官僚地主了。
房家名下的部曲、佃戶無數,如果這個新政一出,房家的損失確實非常之大,大到不怎麼管家業,向來交給盧氏去打理的老房,都會一想就感覺牙疼肝顫。
但站在朝廷的角度上來說,舊有的國家基本土地制度,已經在崩潰邊緣,這個時候更換上這個新的主客制度,確實能夠大為改變局面,並完全適合將來的新形勢的。
這種根本性的基本國策,重要性不用說。
可拿刀子割自己的肉,餵朝廷的嘴,一般人又有幾個能做的到呢。
戴胄聽了很動心,這位是實幹派。
卻是立即指出了秦琅新法里的一條漏洞,就是百姓手裡的口分田,本來死後就要收繳回去的,如果就這樣直接轉為百姓私田,未免有些不妥,有損國家利益。
他提出一個補充方法,就是關於百姓現在手裡分到的永業田,自然是直接承認他們的永業地位,但是對於口分田,則可補一個租約,租期可以給永租,就是口分田改為公租田,但能租到死,還能子孫繼承。
當然,按秦琅所說的允許租約內佃戶轉租一條,那麼擁有永租權的百姓,其實是可以把自己的租田,再轉租出去的,只要手續齊全就行。
相比於之前秦琅所說的,把口分田全都直接轉給百姓為永業,其實是只改成了租佃關係。
田地身份保留為官田,這些田朝廷以後也可以買賣,但買賣雙方都得承認這個永租權,也就是地可以交易,可租佃權不能更改退租。相當于田骨和田皮分開了,所有權和租憑權分開。
官田出租是有好處的,因為租比稅高,朝廷兩稅法下,按畝徵稅,實際上畝稅糧三十分之一左右,就算加上攤丁入畝、義倉糧、社倉糧等,畝稅其實也很低。而田租就算按四六收租,也起碼是四成收益。
故此,朝廷保留官田在手,對外佃租其實是很划算的。
而對於百姓來說,永業跟租田當然有很大區別,但戴胄不直接把田給百姓為永業,也沒錯,畢竟朝廷本就是因為均田令推行不下去,沒田可分才要改革的,所以何必又非要充大頭把這些不多的口分田劃為永業,這樣明顯也是對那些本就無地的百姓的不公,沒必要再加劇這種不公。
國家以國主自居,把地租給百姓租種,收的是田租。而一旦朝廷困難的時候,還可以把地賣給百姓,直接拿一大筆錢。
而永租權的設置,又讓這批特有的佃戶的承租權不受損失。
地主們擁有田地所有權,佃戶們擁有田地永租經營權,兩權分離,田地買賣不破租佃權,田地可以成為一項純粹的資產。
「諸位,賤民部曲,提升為良民客戶,推倒均田制,不抑兼併,是徹底的解放土地政策,使朝廷和農民的利益都得到保障。」秦琅說完,便坐下了。
第643章 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