澈擱小斷崖下拍下的照片裡,野豬王居高臨下,獠牙帶血,身邊獵狗屍體滿地,氣勢磅礴俾睨天下……不怕挑不出好照片。
至於剩下的,江澈說好下回去省城再上門去取。
他往包裹里偷摸夾進去了三百塊錢,除此之外,還有一篇早先寫好的稿子……稿子當然不可能直接說:有錢人們,快來茶寮村打獵消費裝逼吧。
他把它寫成了一個小故事:
【南關省,曲瀾市,峽元縣,下彎鄉,茶寮村,一個再平凡不過的貧窮小山村,地處偏遠,這一天卻意外來了幾輛山民們見也沒見過的越野吉普。車停在山腳下,六七個一看就不凡的人物徒步登山……
「聽說你們這老林子裡有一頭五百多斤的野豬王?」
來人里有人手持著一把烏鋼錚亮的大弓,又丟了把獵槍給他身後的漂亮女人幫忙拿著,看見村民說:「誰帶路,找野豬王。」
看傻了的村民們這才回過神來,個個面露驚恐之色,好不容易才有一個壯起膽子,用不太標準的普通話說:「可不止五百斤,少說六百多斤,沒準七百斤……總之凶得很。可不敢給你們帶路。」
「怕什麼?你們只要帶路就好。誰去,我們給錢,另外把食宿準備一下。野豬王打下來也歸你們,我們要野豬獠牙就好。」
來人微笑著說完,輕鬆掏出一疊錢,少說上千塊,扔在車前蓋上。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總之故事的最後,就是照片上的場景,野豬王沒有被獵殺,江澈也沒寫明故事是不是真的,不需要,照片登那兒呢。
沒做太多多餘的陳述,江澈唯一要的效果,就是讓獵殺野豬王這件事變得逼格滿滿,充滿噱頭,值得炫耀。
他更一點都不希望吸引到什麼老獵戶、神槍手,要勾的,就是那些想挖下來野豬王獠牙炫耀一把的有錢人那頭新聞照片上的野豬王,被老子幹掉了!
包裹寄出去後,江澈又在縣城裡轉了一陣子,買了些食物和調料,吃了碗牛肉麵,才啟程回村里。
他在村口緩坡下就聽到了哭聲,爬上來,看見王地寶整個頭臉腫成一個豬頭,正坐著地上又哭又鬧的向大夥告狀……蕨菜頭果然沒出江澈所料,安然無恙。
「就是他,嗚,我又沒惹事,一定是他叫人打我,好方便去找人偷學土話。不能等三天了,再等他還得去偷學……」
看見江澈,王地寶一邊有些恐懼的人往後縮,一邊挑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