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點點頭說道。
聽到警察這樣的話後,秦陽微微一笑,隨即臉上的笑容漸漸收斂,然後說道:「既然咱倆都不認識,也是第一次見面,為什麼你要栽贓嫁禍我呢?這個人身上有槍我是知道的,至於他的槍是怎麼來的,這你得問他自己,不要問我們。還有,這個人是殺手,昨天晚上我差點被他用槍打死,所以今天才來派出所報案的。」
「昨天晚上你們所長親自去縣城下面一個小山村里抓人,這件事情你們應該知道吧,而且鬧事的人就是縣城縣長的兒子常威,這個事情你們不要說不知道啊。而我呢,就是和常威鬧事的那個主角,至於這個殺手呢,他是常威僱請來殺我的。」
話說到這裡,秦陽眼珠子一轉,繼續說道:「昨晚常威就被你們所長帶回派出所了,當時我被槍擊中了,已經昏迷不醒,所以無法和常威當面對質。」
「不過現在好了,我現在醒來了,你們去把常威從拘留室裡帶出來,我要和他當面對質。」
秦陽的這一番話從嘴裡說出來之後,直接讓在場的所有警察全部震驚了,昨天晚上發生的事情他們中大部分人都去了現場,就算沒去現場的人回來之後也聽說了這件事情。
而且他們也都知道常威根本就沒有在派出所拘留所,而是在昨晚上就直接走人了。
這下當事人都來了,可是他們卻無法把常威給叫出來,這就尷尬了!
現在這些警察都有些後悔了,早知道就不惹這倆人了,這下好了,案子是一件接著一件發生。
「你說你是當事人,我們就信你是當事人,這不可能吧,你總得拿出點證據來證明你是當事人。」
就在所有警察犯難的時候,只聽原本發號施令的那個警察說出了這番話來。
此話一出,警察們頓時鬆了一口氣,不愧是他們的大隊長,就單說這份機智就不是他們所擁有的。
「好啊,你們警察啥時候這麼講究證據了,行,要證據是吧,我有,你去把你們的所長叫出來跟我對質。」
第三百零四章身上有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