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風波。
同時朝廷權力體系直接被皇帝一分為三,由三個省的官員分別把持,這也避免了官員集體抱團的現象,同時也削弱了相權,維護了皇權。
舉個例子:朝廷的政令撰寫和頒布是由中書省負責,但是,中書省審核完政令就必須和門下省共同決議,換句話說,門下省如果不同意中書省的政令,那麼中書省的政令是很難下達。
而當門下省和中書省通過了政令後,他們還得匯報給尚書省,尚書省官員需要將政令再過一道關,然後再由尚書省官員把政令呈遞給皇帝,得到皇帝批准後,政令方可遞迴中書省來宣詔。
這種體制制度有利於一個朝廷政令的修正和完善,同時也杜絕了一個部門總攬朝政的隱患,通常三省密不可分,卻又彼此孤立,原因就是歷代皇帝都不願意看到三省官員太過和睦。
因此,三省官員時常在朝堂上和部門內吵得不可開交,但是三省越孤立就越對皇權有益處,所以,三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皇帝增強皇權、削弱臣權的一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