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書包。
老媽眼睛一亮,簡單清點了下,把書包收了起來。對我說道:好了,走吧!肆兒,我們回去了!
我「哦」了一聲,看向菜頭。菜頭又開始專心地玩起了骨骰子。
從鎖匠鋪出來後,老媽摸了摸身上的書包,似乎還不敢相信已經處理掉了金銀首飾。她走了兩步,停下來回頭對我說道:唉,你認識的都是些什麼人啊?
都是什麼人?好像都不是正道上的人?好像又算不上邪道上的人?我摳了摳腦袋,沒有回答上來。
老媽邊走邊問道:這錢你打算怎麼辦?
我想了一下,對老媽說道:媽,孫正平賭博把我的手錶輸給人家了,我想拿一千塊錢去贖回來。至於其他的,你就留著看怎麼用吧。等剩下的錢都收回來了,再說怎麼辦。
老媽吃驚地說道:贖表要一千塊?!
我臉紅了一下,低聲說道:嗯。
老媽想了一下,說道:反正這錢也是你的,你只要不亂來,其他都隨你吧!回去後,我把錢數給你。
我點點頭,老媽又嘆了口氣,說道:肆兒,我怎麼感覺,這個家現在全靠你在撐著呢?
全靠我在撐著嗎?我咋覺得這錢來來去去的根本留不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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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飯的時候,老爸聽老媽說黃崇德來見振堂叔的事,說是他們是十幾年同學,陷入了沉思。
他讓何哥想辦法查查黃崇德的檔案,看能不能找到些線索。
吃了晚飯,我翻了一副舊撲克出來,鑽進了屋裡,開始玩起了撲克。
其實,藏撲克無非就是手速要快,手指要靈活,另外衣服一定要大套。但是,變撲克必須要知道每張牌的具體位置,你才能拿到你想要的牌。
我知道了技巧,可是手指的靈活度和菜頭差的太遠了,更別說對撲克牌位置的記憶力了。菜頭只要攤開撲克看一眼,就能記住所有牌的位置,你要哪張,他就給你變出哪張。
我就算看十遍也記不住幾張,花色太多了,五十四張牌,我怎麼可能記得清楚。切牌的時候,經常多帶張出來,要不就是直接掉在了外面。
儘管如此,我也是練得樂此不疲。手指的酸麻,哪裡有變撲克成功後帶來的愉悅感強烈。
就這樣,我練得手指都動不了才作罷。
枕著麻木的雙手,我進入了夢鄉。
我夢到我和吳老三他們又在一起打牌。
我已經學會了怎麼變撲克,想要什麼就來什麼,把把牌都贏,把所有人的錢都贏了過來。
我高興得哈哈大笑,把桌子上堆得像小山一樣的錢,一把一把抓起來扔到空中,滿屋子飄的都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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