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青翻了個白眼,有些無語的看著對方:
「在你眼裡,我看起來很傻嗎?」
猜到田夏的身份並不難,他身上有一種很獨特的味道,這是世界上任何一種香水都無法賦予的百花香。
陳長青對這種味道很熟悉,他一共見過三次。
第一次是在鎮龍域,第二次是和郭嘉交手,田夏趕來救場的時候。
第三次就是不久前的信封,因為這股味道太過獨特,甚至可以說是世界獨一份,陳長青第一時間便想到了田夏。
至於他是如何猜到田夏在布朗克斯動物園的?
這就要感謝昨天圖斯的下馬威。
一頭6500萬年前的三角龍死屍,如此重要的線索陳長青是不會錯過的,更重要的是信封上沒有文字。
紐約很大,1214平方公里,總人口一千八百萬。
想要在這茫茫人海中,找到一個人太難,對方給出的信封就是線索,陳長青自然會第一時間想到這裡。
面對陳長青的吐槽,田夏搖頭解釋道:
「不是,只是沒想到來得這麼快。」
說著,他指向陳長青手裡的熱狗,神情帶著幾分遲疑:
「能給我來一根嗎?」
陳長青點點頭,從塑膠袋裡掏出一根遞了過去:
「給。」
剛剛做好的熱狗,哪怕被袋子捂了一下,表面多了幾分水汽,但仍然掩蓋不了這種高熱量美食的魅力。
陳長青喜歡這種食物,能在短時間內提供大量身體所需的能量。
但對于田夏來說?
一個很多年不吃肉,只吃素食的素食主義者,味蕾對肉的腥味十分敏銳,重油重鹽重糖,這些味道混合在一起,讓田夏的臉色十分掙扎。
但最終,他還是嘗試著咬了一口。
想像中的兩眼發光,如同打開新世界大門的情況,完全不會出現。
和那些假模假樣的素食主義者不同,田夏平日裡是一點葷腥都不碰。
牙齒機械般咀嚼著,將熱狗切割成一塊塊足以吞咽的小塊,田夏的表情沒有絲毫享受的意思,仿佛在生咽一枚枚黑漆漆的苦藥丸子。
半響,緩過來的田夏才一臉生無可戀的說道:
「果然,不喜歡的東西就是不喜歡,肉真的很難吃。」
陳長青搖了搖頭,他看了田夏一眼,若有所指的說道:「對自己有益的東西,不見得都是美味。」
田夏搖搖頭,使勁的向地面上吐了幾口唾沫,仿佛要將口腔中的怪味吐出去。
看著手裡只咬了一口的熱狗,表情中帶著強烈的排斥:
「但美味的東西一定很美味。」
陳長青楞了一下,看了田夏一眼,感慨的拍了拍對方的肩膀:
「可真是難為你了。」
田夏有些無奈的看著陳長青,隨後搖了搖頭:「沒辦法,天生勞碌命。」
「我那幾個手下呢?」
陳長青問的很直接,因為剛才的田夏已經給了自己答案。
有些事情明面上不好說,說透了大家面子上都不好看。
但換一種方式,換一種說辭,雖然意思還是原本的意思,但卻給了雙方一個緩衝的餘地。
此前陳長青說的,根本就不是素食健康的問題,而是人應不應該這麼做。
田夏這邊的回答很經典。
人是有缺陷的,你想的和你最終做的永遠是截然不同的兩個結果。
所以陳長青沒有繼續追問,因為田夏已經說得很明白了,為此甚至咬著牙吃了一口從來不吃的肉類食品。
這也是陳長青為什麼會說——可真是為難你了。
至于田夏這邊?
在陳長青問到方進新這些人的時候,他搖了搖頭,隨口解釋道:
「喝多了,睡過去了,估計要明天才能醒過來,我給他們換了一種酒,對身體沒什麼影響,反而會延年益壽,算是我的一點小補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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