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陳曉聽聽也不多,對方育道:「你去替我挨板子。」正好她對方育也有氣。
方育想說:憑什麼要挨板子!當然,他質疑的是馮縣尉下令打板子,而不是不想替陳曉挨罰。不過他擔心說出來陳曉誤會,於是沒說。
馮縣尉道:「受刑必須本人。」
陳曉皺眉:難道真的要去挨板子?
方育道:「人是我打傷的,要打就打我吧。」
其實他也不願意挨板子,但是看陳曉對自己有氣,不就二十板嗎,打完或許能換來陳曉的心疼同情。
幾人正在說著,太孫從屋裡出來,對馮縣尉道:「陳小小是孤的義妹,誰敢打她,等於在打孤。」
他這一句,讓在場者都十分意外。除了攙扶太孫的羅青。
「殿下……」馮縣尉為難。義妹又不是真的妹妹,陳氏仍然是一介草民。
假如是皇室貴族犯法,律法制裁是不一樣的,因為這裡有「議貴」原則。換言之,皇子犯法不與庶民同罪,甚至無罪。
太孫又道:「那兩人竟然敢偷窺孤的義妹,應該判他們死罪。死有餘辜。」
馮縣尉臉色難看。他本來想藉此事敲打下方育,沒想到太孫居然如此幫陳氏——他知道陳氏不是太孫義妹,至少在太孫說出這句話之前,她不是。
陳曉感激的望著太孫。她覺得自己也沒怎麼討好過太孫,他怎麼就認自己做義妹了呢?是為了幫她假意說說,還是……?陳曉覺得太孫只是假意說說。
方育也望向太孫,然後又望了望他身旁的羅青。羅青沖方育挑了挑眉。
明白了,是羅青請太孫出面。
唉,做個平民百姓真難!一點點小事,馮縣尉要「鐵面無私」,他竟然無力反駁。
當然,也不是完全無力反駁。只是方育想要博得陳曉同情,他倆之間的事情還沒完呢,正好藉此事使個「苦肉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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