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原告律師已經說完了,我想出示一份報告,來證明這件事情,根本就是死者咎由自取。」
原告律師義憤填膺:「被告律師,請你注意你的言辭,現在有關法醫的死亡鑑定已經出來了,死者的死亡時間,就是在被毆打之後一個小時之內,我們完全可以推定,死者就是被被告以殘忍的手段,活活打死的。」
「我也提醒原告律師。」徐建文說道:「我國的法律精神,是誰質疑,誰舉證,疑罪從無,你單憑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被告指示義憤填殷的村民,毆打了那個強姦嫌疑犯之後的一個小時,就像讓我的委託人炕上這份罪責,你的邏輯簡直荒謬。
而且,我並沒有說死者的死亡和我的委託人無關,只是就算是因為我的委託人,導致死者死亡,按照我國法律,我的委託人也是無罪!」
「荒謬!」原告律師怒道。
說完,徐建文從文件袋裡面掏出一些東西:「這是我的一份至關重要的證據,請法庭審閱。」
法警將徐建文拿出來的文件,分別交給法官和原告律師,原告律師只是看了一眼,就把東西扔在桌面上:「你想幹什麼?拿著另外五個人的體檢報告來,想說明什麼?這些根本就和本案無關。」
「錯,不但和本案有關,而且關係重大。」徐建文說:「這些體檢報告表明,在死者死亡後的當晚,當時被以非法禁錮,以及罪收押的另外五名嫌疑人,都出現了腹瀉,內出血,甚至休克的現象,經過醫院搶救才挽回了性命。
而且,在這之後的第三天,這些人又再一次出現了身體異常,這說明什麼?這說明他們六個人的身體,本身就存在問題,而死者的死因,只是因為他第一個作,卻並沒有得到重視,進行救治而已。」
「你這是在胡說!」原告律師說道:「他們六個人審計狀況良好,憑什麼認為他們六個人身體存在問題。」
「說身體狀況良好才是胡說。」徐建文說道:「我們有證據證明,六名涉案嫌疑人,曾經在死者死亡的前一天,我的委託人和其他三名人質在深山之中,我的委託人謊稱溪水中的魚可以吃,這才造成了他們的食物中毒。
也就是這樣,我的委託人,和另外三名無辜市民,才得以掏出魔爪,只是後來他們的食物中毒情況,還存在隱患,突然作才導致死者暴斃。
也就是說,死者的真正死亡原因,就是食物中毒,而並非是被毆打致死!」
徐建文說完,就看見原告律師用手擦了擦腦門上的汗水,徐建文就知道,這一次,自己已經勝券在握了,其實那個倒霉鬼到底是不是食物中毒而死的,這件事情誰也不知道,而且關於鬼面魚的毒性,現在並沒有一個定論。
所以,徐建文就讓杜雨彤,通過一些特殊渠道,製造了另外五個嫌疑人食物中毒的現象,直接就混淆了整個案件的試聽。
這樣一來,有兩個好處,一個就是讓吳明撇清了關係,另一個,就是重新提醒了法官和外界一些關注這個案子的人。
所謂的死者,根本就是一個惡貫滿盈的強姦犯,綁架犯,是一個人渣,他的死,是因為吳明為了自救,並為了解救其他三個無辜市民。
這樣一來,也就占據了輿論中的道德高地,雖然法庭一直都在標榜評判客觀公正,但是很多時候,判決的輕重程度,都會受到輿論的影響。
試想一下,當大家知道,有一個強姦犯強姦了一個姑娘,還把其他無辜的人綁架到深山裡面,被綁架的人,甚至還是供應他們吃喝拉撒的一個非常慷慨的老闆。
那麼這種人的死,在大眾的心目中,就只能用一個詞來形容了:死有餘辜。
果然,當徐建文把這件事情擺出來之後,法官的臉上已經出現了遲疑不決的表情,徐建文知道,自己的機會來了。
徐建文站起身,一份長篇大論,將整個事件的過程,原原本本的講述了一遍,並且從許多方面,論證了死者死於食物中毒的可能性。
死者死亡的時間,和其他嫌疑人病的時間,其實差不了太多,這也就更加提高了死者是死於食物中毒,而並非是因為毆打的可能性。
最終,法官決定休庭,三天後進行宣判。
退庭的時候,吳明緊緊地握著徐建問的手:「徐律師,你救了我爸爸,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