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麗君》(長篇小說)上卷《天才少女》張寶同 2017.6.20
很長時間沒再聽爸爸朝著媽媽和孩子們發脾氣,再說那句「老子賺錢養活你們」的話了,因為老大、老二和女兒已經承擔起了本該由他承擔的責任,那句話他已經說不出口了。媽媽的臉上也漸漸地有了笑容。而三哥和弟弟也知道他們生活的改善是由她辛勤付出得來的。所以,他們總是想著法子能讓她高興。
到了周日,學校不上課,鄧麗筠可以盡情地和三哥和弟弟在一起玩,而在平常,她每天都要出外演唱,很難和他們在一起。他們要儘量地讓她高興,這是爸爸和媽媽對他們提出的要求。三哥長富知道妹妹最喜歡騎腳踏車,也就是自行車,所以,一吃完早飯,他就帶著弟弟和妹妹來到了街道上一家腳踏車租賃店。租賃店裡的腳踏車有男人騎的,女人騎的,還有孩子們騎的。他們租了一輛綠色的小型腳踏車,一邊扶著車子,一邊教著鄧麗筠學騎車子。鄧麗筠因為年齡小,個頭也小,還騎不上車子,就把一隻腳叉在三角架那邊,雙腳一騎一蹬地學著騎車子。而且,她學得很快,可以蹬著車子在大馬路上跑起來。她騎到哪裡,兄弟兩人就跟在哪裡。
她騎過一會,有點累了,就讓三哥騎。三哥本身就會騎車子,他像大人一樣騎在車上自由自在地來回拐著彎,非常地自如。但弟弟長禧還不會騎車子,就急著跟在三哥後面,要他教他,可是,三哥只顧自己騎著車子,不肯把車子讓著給他。見弟弟急著要哭出來了,鄧麗筠就讓三哥把車子讓給弟弟來學。可是,弟弟學車子沒有人教,也沒有人幫著他扶車子,所以,他一連跌倒兩三次,把人家車子的鈴都摔得不響了。沒辦法,只得把車子還給三哥。
給人家老闆還車子時,人家要他們交一元錢的租賃費。鄧麗筠以為三哥身上有錢,可三哥卻以為妹妹身上有錢,因為她每天晚上出外演唱,身上應該不缺錢。可是,他們都忘記了爸媽是從來不給他們零花錢的。老闆見他們都沒帶錢,就對鄧麗筠說,「沒帶錢,不要緊,你就給我們唱幾支歌吧。」因為他聽過鄧麗筠的演唱。
鄧麗筠一聽可以用唱歌來付錢,非常高興,就問老闆,「你喜歡聽什麼歌?」
老闆說,「我是安徽人,喜歡聽黃梅戲,你就唱幾支黃梅戲曲吧。」
鄧麗筠就站在租車店的門前,唱起了《天仙配》和《十八相送》。
聽完歌,老闆誇讚地說,「好聽好聽,以後你要是想騎車,就隨時過來。」
因為一直忙著演唱,鄧麗筠一連好些天沒有再過來租借腳踏車。可是,那天中午,她放學從租賃店門前走過時,老闆卻招著手讓她過來。她來到租賃店裡,老闆把一個帳本拿起讓他看。她一看是弟弟租借車子欠下了人家的帳,一共是四元錢。如果說租借一次收一元錢,那麼他共租借過四次。而她每天晚上出外演唱的收入一般只有五元錢,最好有時也只有十元錢。所以,她一看弟弟欠了人家這多錢,就問老闆,「是不是要我給你唱上四次歌?」
可老闆卻說,「唱四次太麻煩,而且你也沒有那多的時間。要不,你現在就在我門前唱上十首歌。」
鄧麗筠一聽,說了聲「好」,就開始唱起了歌。歌唱到了一半時,長富放學路過這裡,聽到她在唱歌,就問她,「你還不急著回家吃飯,怎麼在這唱起了歌?」
鄧麗筠就把弟弟欠人家錢的事說了。三哥一聽非常生氣,就陪著鄧麗筠身邊,等她唱完歌,一起回到了家。媽媽問鄧麗筠怎麼回來這麼晚。鄧麗筠說老師讓她把作業寫完才讓她回家。媽媽就讓她快快吃飯。
三哥長富見長禧已經吃完飯了,就朝他招了下手,讓他來到了門前的窗下,問著他,「你是不是欠了人家租車店老闆四元錢?」
長禧說,「你咋知道?」
長富說,「人家租車老闆擋住了麗筠,讓她給人家唱歌呢。」說著,便用手擰著長禧的耳朵,說,「麗筠為了咱們家,每天晚上都要出去唱歌,你不知道心疼她,還給她找些麻煩事。我告訴你,你以後再敢這樣做,小心我擰掉你的耳朵。」
長禧被哥哥擰著耳朵,痛得直叫,說,「我再也不敢了。」
日子就這樣地過著,因為媽媽每天要帶她出去演唱和排練,家裡辦的小飯館也不再辦了。
17..小有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