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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麗君》(長篇小說)上卷《天才少女》張寶同 2017.6.20
一天晚上,鄧樞在演出結束後,帶女兒進到一家小酒吧,想喝上兩杯。於是,他們就進到了一家叫「江南水鄉」的小酒吧。鄧樞給自己要了半瓶高粱酒,給女兒要了一瓶汽水。然後,就坐在桌旁慢慢地喝了起來。
此時,已經九點多鐘了,常人們此時差不多都開始睡覺了。可是,酒吧里卻還有許多人。他們一點都不像要急著回家,甚至根本就不像是有家的人。他們一邊喝著,一邊喊著跟服務生要酒。他們有的是兩三個人在喝酒,有的是一大幫子人在喝酒,有的是單獨一人在喝酒。他們說話的聲音很大,粗聲大嗓,喊喊叫叫。有些人喝多了喝醉了,倒在桌上,說著胡話;有的人為了哪句話沒說對或是不順耳,就在吵吵鬧鬧,不依不饒;還有些人純粹是在借酒發瘋,尋釁滋事,搞得整個酒吧比沒有老師的課堂還要亂得多。年紀幼小的鄧麗筠就想不通,這些平時看起來挺受人尊敬的大男人,怎麼一進到這裡,就要把自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但她知道這些都是酒精的毒害。爸爸要是不喝酒,一切都會很正常,可是一喝了酒,就跟變了一個人似的,開始尋釁找事,亂發脾氣,罵這個訓那個。所以,鄧麗筠最怕爸爸喝酒,也最訓爸爸喝酒。
爸爸對女兒說,「明天咱們就要來這裡演唱了。」
鄧麗筠一怔,說,「這裡那麼亂,哪是演唱的地方,為什麼不在俱樂部里?」
鄧樞對女兒說,「在俱樂部里演唱是要收門票的。在這裡就不用收門票。」因為小飯館和小酒吧的經營也非常不好,老闆們就把93樂隊的人員雇來,讓他們在店裡進行演唱,來吸引顧客到場消費。而那些被軍隊裁減下來的退役軍人就成了小飯館和小酒吧最主要的客源。演出人員的費用都是由酒吧按月按天支付。
鄧麗筠當然知道那些退役軍人也跟爸爸一樣,手裡沒有幾個錢,但是她就疑惑他們為什麼有錢出來喝酒,就沒錢去俱樂部去看演出。但這話她不敢問,因為爸爸也是這樣,從來沒錢給家裡買東西,卻有錢到酒吧里喝酒。
因為酒吧里很吵很亂,讓她感到頭疼,所以,只坐了一會,她對爸爸說,「爸爸,我們回家吧,我想睡覺。」
鄧樞才只喝了半杯酒,聽女兒要想回家睡覺,沒辦法,只好付了錢,拎著半瓶酒好回到家裡再喝。
回到家裡,鄧麗筠對媽媽說,「媽媽,我明天不想出去演唱了。」
媽媽本來就覺得女兒年紀還小,不想讓她出外演唱,可是,她別不過丈夫,現在聽女兒說這話,馬上就說,「好,別去了,那些地方哪是小孩子去的地方。」
可鄧樞卻一邊喝著酒,一邊板著面孔說,「都跟人家簽過合同了,不去咋行?」
鄧麗筠說,「那裡亂得很,吵得我頭疼。要去就去俱樂部,到酒吧我就不去。」
鄧樞馬上把面孔甩得老長,說,「你個小孩家,不聽大人言,啥事還都由著你了?」
媽媽雖然不同意,可是,爸爸正喝著酒,喝了酒的爸爸是很容易發脾氣的,一發脾氣,家裡就不能安寧了,所以,媽媽也不想惹他發火,就沒說話,讓女兒快快睡覺。
偶爾掙上一次錢,也許會讓小小年紀的孩子們感到興奮和快樂。可是,如果要把養家餬口的重擔壓在她稚嫩幼小的肩膀上,她該會是怎樣的感覺?
原先說好了只讓女兒演出一次,因為鄧樞已經答應了李指揮的請求。所以,第二天趙素桂無論如何都不讓鄧麗筠再出去演唱。可是,鄧樞卻認為女兒出外隨便唱幾支歌就要比全家人辛苦幾天都掙得多。所以,就非要女兒跟著他出去演唱。甚至還跟李指揮簽定了一紙協約,要鄧麗筠每天晚上都要隨樂隊出外演出。鄧樞覺得女兒本身就有坎聲樂天才,又喜歡演唱,應該利用這種機會好好地培養培養她,而且,演唱是在晚上,也不會影響女兒第二天上課。
鄧麗筠知道像那次在俱樂部舉行了大型演唱會,一個月最多只能舉行那麼一兩次,因為觀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