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韋曼義憤填膺,差點就給移民局扣上一個叛國的帽子了!
盧卡斯在國會議員的辦公室當秘書,自然也是八面玲瓏,瞬間明白了卡爾-韋曼的訴求。
「韋曼教授,這只是一點小事情,交給我好了,我立刻以亞當斯議員辦公室的名義,寫一封推薦信寄給您,有了這封推薦信,我相信沒有哪個簽證官敢拒簽的!」
……
清大,張偉拿著美國寄來的邀請函和推薦信,來到了負責外事的部門。
「老師,美國的邀請函寄來了,麻煩幫個忙,跟美國大使館約個時間,我去面簽!」張偉開口道。
「這麼快?這還不到一個星期吧!」
外事老師接過材料,心中暗道,自己接觸的那幫美國人,辦事情都拖拖拉拉,一封邀請函,大半個月都寄不過來,張偉這邊怎麼幾天就寄來了。
打開材料,第一份是斯坦福大學的邀請函。
「還真是斯坦福大學的邀請函!」外事老師看起了邀請函,一個單詞很突兀的出現在他的視線當中。
「visitingscholar?訪問學者?」外事老師心中一驚。
張偉是去美國做交換生的,申請材料的上的英文應該是「exchangestudent」,但斯坦福給的邀請函寫的卻是訪問學者,這兩者的身份可是天差地別!最起碼逼格上差了好幾層樓那麼高!
再看第二份資料,是一封親筆信,落款是卡爾-韋曼。
只有名字,沒有職務,沒有稱謂,沒有任何前綴!
外事老師又是一驚,這種擔保信,擔保人一般都會介紹一下自己是誰,最起碼要說一下自己在哪裡從事什麼工作,這樣才能讓簽證官覺得靠譜。
像這種只留姓名的,要麼是個啥都不是的路人甲,要麼就是個牛人。
路人甲嘛,實在是沒有啥身份值得介紹的!
牛人嘛,用不著去介紹職務稱謂。
於是外事老師開口問道:「這個卡爾-韋曼是誰?」
「就是我之前跟你說的諾獎得主!2001年剛拿的諾貝爾物理學獎!」張偉笑著答道。
「我勒個去,真是諾獎得主的親筆書信?我要不要複印一份,找個地方裱起來?最好是掛在我兒子書桌前,時刻激勵他學習!」
外事老師又翻開第三份材料。
「這好像是一封推薦信啊!以前有學生去美國讀研究生,偶爾會拿著這東西,一般都是美國那邊的大學給的。你這封是誰的推薦信?」
「這個人叫約翰-亞當斯,好像是個國會議員!」
「啥?國會議員?」外事老師瞪大了眼睛。
短短的幾分鐘,他已經震驚了三次!
你只是去當三個月的交換生啊,怎麼連國會議員都搬出來了?
你要去留學的話,還不得讓美國總統親自請你?
第八十六章 牌面拉滿!